群众艺术馆新增及更换部分监控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群众艺术馆新增及更换部分监控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省群众艺术馆新增及更换部分监控系统设备谈判公告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委托,对山西省群众艺术馆新增及更换部分监控系统设备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群众艺术馆新增及更换部分监控系统设备
二.项目编号:SXZB-1411 0941Z022/01
三. 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不分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设备组成与规格见下表。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高配控制主机
3
套
2
专业监视器
3
台
3
交换机
4
台
4
高清分配器
3
台
5
光纤收发器
4
台
6
分控软件
3
套
7
高清延长线、网线、光纤
3
套
8
录像机
1
台
9
摄像机及支架
4
台
10
硬盘
8
块
11
数据切换器
1
台
12
专用适配器
10
台
13
电源线、视频线
2
套
14
室外围护、调整
2
项
15
室外灯光
1
项
16
辅材
1
项
17
安装施工费及调试费
1
项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
4、交货地点:山西省群众艺术馆
5、预算金额:14.5152万元
四.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和经办人身份证。
4.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
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300元(谈判文件销售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141*****601********01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下午15:00
地点:太原市华苑宾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群众艺术馆
联系地址:太原市侯家巷20号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030001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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