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室内装饰工程投标邀请书
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室内装饰工程投标邀请书
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室内装饰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艺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禾佳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德坤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室内装饰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2.2工程建设规模: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2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室内装饰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
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发包价******.7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
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
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临时建造师不适用于本项目。
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
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 6 月 17 日08:30至2022年 6 月 21 日17:30
到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红茶里55幢1单元05A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 2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 6月 29 日 10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担保保函形式;④
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 月 29 日10
时00分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丰山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递交投标文件;需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 6 月 21 日17:30前通过邮箱ydhs9765@126.com或书面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135*****88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红茶里55幢1单元05A室
邮编:******
电子邮箱:ydhs9765@126.com
电话:0596-*******
联系人:小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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