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党建文化长廊调整优化服务项目购买计划公示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党建文化长廊调整优化服务项目购买计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党建文化长廊调整优化服务项目,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党建文化长廊调整优化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三、主要内容
根据阵地建设要求,对市投促局走廊进行党建文化长廊内容展示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5万元
资金来源:从局公用经费及党费中统筹
五、承接标准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丰富的党建设计策划经验;
3.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设计制作:将党建内容与昆明市投促局职责相结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专题学习、市投促局组织建设及工作内容展示、市投促局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设计制作党建上墙展板。
(二)内容更换:所有展示在定期更新时方便、简洁、易行制作,成本最优。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名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本单位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详细服务方案等申报参评资料于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17:0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stcjjgdw@163.com),并电话确认(0871-********),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经市投资促进局初审后,邀请不少于三家拟承接主体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公示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
联系人:孙雪琴(138*****048)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2年6月16日
标签: 党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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