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ZB-********

项目名称: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7,9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公共服务农产品165(批次)详见采购文件167,900.00167,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2022年普通食品抽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5,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公共服务普通食品212(批次)详见采购文件165,600.00165,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2022年食品生产及小作坊领域抽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6,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6,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公共服务食品生产及小作坊178(批次)详见采购文件166,500.00166,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2022年普通食品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2022年食品生产及小作坊领域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截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2(2022年普通食品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截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3(2022年食品生产及小作坊领域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截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铜川市耀州区金鼎路铜川大厦A座2层2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铜川市耀州区金鼎路铜川大厦A座2层2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出具的对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①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②疫情防控期间购买采购文件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限一名代表参加,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

地址:铜川新区斯正街中段

联系方式: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29-********

陕西国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6日


标签: 食品安全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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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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