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招标公告
2015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招标公告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15年度
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15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商资格审查工作。经审批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废旧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和竞价人承诺函的回收商可以参与本公司范围内的2015年度废旧物资网上竞价活动,未经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回收商不得参加本公司的废旧物资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废旧物资回收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 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6、 未发生已处置的废旧物资回流电网情况;
7、 对竞买的废旧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
8、 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9、 近三年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10、 废旧变压器油或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需具备以下条件:营业执照具有相关回收资格,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含有废矿物油或铅废物相关内容,持有与危险废物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1、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二、参审人需提交的资料
1、 回收商信息备案表(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或符合地方政府特殊规定的资质文件。
5、 其他需提供的资质文件和资料。
三、递交参审文件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1、 所有递交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复印件一份(逐页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电子版U盘一份(其中回收商信息备案表的电子版直接填写无需盖章扫描)。
2、 上述原件经审查后退还,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者隐瞒对己不利的事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范围内废旧物资回收资格。
3、 申请人须于2014年11月18日—19日(9:00--17:00),将资料递交至山西电力大厦(迎泽大街39号,具体楼层会议室见大堂标识牌),并携带公章签订废旧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附件3)、竞价人承诺函(附件4),不接受邮寄及电子邮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 以前年度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回收商均需参加本次资格审查,未按期参加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网上竞价资格。
四、资格审查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代理机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联系人:宋淑芳 电话: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回收商信息备案表
序号 | 回收商公司 全称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注册资金(万元) | 营业执照代码 | 资源再生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或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证书)名称及证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 手机号 | 联系人电子信箱 | 用户名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备注 |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公司 (姓名)代表本公司办理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业务。该授权代表在上述业务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承认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为止。
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资料: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传真号:
手机: 电子邮箱: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废旧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甲 方: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乙 方:
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竞价(以下简称竞价)活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组织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竞价活动。
2.受理乙方竞价资格申请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申请资料进行核查验证。若发现乙方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取消其竞价资格。
3.因乙方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行为而损害了甲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时,或是严重影响了甲方或第三方企业形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参加竞价活动,并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做相关处罚。
4.当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扣除其部分或全部竞价保证金,并通知乙方在10日内补足原竞价保证金。乙方未补足前,甲方有权暂停其参加竞价资格,直至补齐竞价保证金后方可按约定参加竞价活动。
5.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对乙方收取不高于20万元人民币的年度竞价保证金或按批次(包)竞价物资总价的1.5%-2%收取每次竞价保证金。
6.负责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告栏上,及时准确发布有关废旧物资竞价信息,如:废旧物资种类、数量、网上报名、竞价开始时间等。
7.在组织竞价过程中,严格遵守竞价现场相关纪律,严禁泄露乙方竞价信息。
8.当乙方无过错提出书面申请自愿退出废旧物资处置竞价活动时,经甲方审批通过后退还乙方全部竞价保证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竞价活动,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因回收不及时而影响拆旧工程进度的情况等。
(6)未发生已处置的废旧物资回流电网情况等;
(7)对废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
(8)甲方的其他资质要求: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双方约定的竞价保证金。当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扣除相应额度的竞价保证金。
3.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4.乙方有对竞价废旧物资详细情况的知情权。
5.乙方有权了解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价规则。
6.乙方因计算机等配置性能和互联网接口速率问题而影响竞价时,自行承担其后果。
7.乙方自行负责电子钥匙的保管,以及本企业的上网操作密码、认证证书密码、企业代码等信息保密工作。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电子钥匙丢损、密码泄漏、企业信息泄漏等,以及所引起的相应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后果。
8.乙方自接到《竞价成交通知书》二日内向甲方的竞价代理机构缴纳竞价服务费,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的,按放弃竞价结果处理。
9.竞价成功并完成竞价服务费的缴费后,甲方协助乙方于三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前,不得提运任何废旧物资。
10.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后,与业主单位办理提运交接工作。同时必须遵守处置需求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
11.因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企业注册事项变更,乙方应及时更新电子钥匙认证。
12.承诺对所购得的废旧物资在装运、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发生下列行为按违约处理:
(1)因甲方原因,在10日内未向成交乙方发出《竞价成交通知书》,或未发出有关书面说明的,除应尽快发放通知书外,还应免收其竞价服务费。
(2)发布的竞价信息与出售的竞价文件有重大差异导致竞价终止时,退还本次竞价文件费。
2.乙方发生下列行为按违约处理:
(1)买方不遵守电子商务平台废旧物资处置竞价协议,发生干扰和破坏网上正常竞价的行为,使网上竞价信息传输、处理、显示等异常,造成严重后果者,扣除其全部保证金,并取消自违约之日起一年内的竞价资格。
(2)对于买方恶意报价,造成竞价停止的,扣除其全部保证金,并取消自违约之日起一年内的竞价资格。
(3)买方竞价成功不按时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的,或不按照已生效的合同履行义务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要按照如下规定处罚:
1)第一次发生,扣除批次全部竞价保证金或年度保证金的20%,并暂停其违规之日起一年内国网公司范围的竞价活动资格。
2)第二次发生,扣除批次全部竞价保证金或年度保证金的20%,并永久取消其国网公司范围内竞价资格。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确认了以下事项:
1.甲方组织的竞价活动,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其网站站名为:“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其网址为:https://ecp.sgcc.com.cn。废旧物资处置竞价的相关信息在网站“公告信息”栏中发布,甲乙双方对各自在网上的操作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乙方按要求办理电子钥匙后方可登录网站,获取有关竞价信息,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竞价操作,并获得最终竞价结果及其它有关信息。
3.最高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底价成交,否则,按竞价失败处理。
4.按单价报价、称重或按实称重的,乙方与业主先按竞拍公告数量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并缴纳竞价服务费和合同货款,实际结算金额在实物交接完毕进行多退少补。
5.乙方对竞价结果,自己承担市场价格风险。其报价中应考虑包括自行组织拆装费用、运输费用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乙方一旦竞价成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因乙方计算机设备原因、网络原因、系统运行原因,造成竞价上传信息延迟而产生的后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在竞价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网络中断或系统运行故障,使竞价信息传输、处理、显示异常(因乙方所在地网络中断或自身设备发生故障情况除外),进而影响到网上无法正常有序进行竞价时,甲方有权即时中止该次竞价活动。
8.双方还应遵守以下守则:
(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废旧物资处置竞价活动中,均应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公平、公正、诚信地履行各自职责。
(2)甲方任何人员不得泄漏竞价的底价和其它有关信息。甲方工作人员在参加现场竞价活动时,必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由监督小组人员统一保存,自觉遵守现场工作纪律,保持竞价现场工作有序开展。
(3)竞价活动工作现场,甲方任何人员不得影响竞价正常秩序,不得干扰竞价系统正常操作,不得向外泄漏任何竞价过程中的信息,不得从事与竞价活动无关的事项。
(4)甲方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乙方及关系人(包括乙方工作人员亲属、或受托人员、或有关联利益人员),不得索取、收受乙方及关系人任何礼品礼物、有价证券、各种形式财物,不得参加乙方及关系人安排的宴请、消费活动、度假旅游,不得获取乙方及关系人给予的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履职的任何利益。
(5)乙方在参加竞价过程中,不得采用恶意报价手段,蓄意排挤他人正常竞价;不得与其他竞价人相互串通,进行竞价;不得采用非正常竞争手段参加竞价;不得有任何损害其他竞价人合法权益行为;不得有任何干扰破坏竞价秩序的行为。
(6)甲方和乙方的有关人员,均应服从竞价规则及竞价现场纪律。对不服从、或对坚持不纠正自身错误行为的,工作组人员有权强令甲方人员离开竞价活动现场或有权关闭乙方竞价上传信息通道。
五、竞价文件工本费和竞价服务费
经甲乙双方协商,竞价文件工本费和竞价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计取,具体以竞价文件为准。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一方若提出解除本协议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到期后本协议终止。
八、未尽事宜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竞 价 人 承 诺 函
致: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15年度废旧物资处置网上竞价活动。
我代表 (公司名称)在此做如下承诺:
1.我们已详细审查了全部竞价文件,包括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接受竞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竞价模式采用公开增价方式,每次报价必须大于前一个报价。如果每位竞价人在最后一次的报价均低于底价,则以本次竞价失败处理。
3.在竞价活动中最后一次报价最高价为最终的合同价款,即在竞价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4.我们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竞价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
5.如果我们竞价成功,我们将在接到竞价结果通知后,按照竞价文件的具体规定与卖方签定买卖合同,并且严格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6.在签定合同后,按照约定向卖方交付合同总价款。
7.我们承认竞价文件中所要求的附件均成为我们竞价的有效组成部分。同意承担我们为竞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我们竞价成功,将按照《竞价服务费约定协议》约定,缴纳相关的费用。
8.在整个竞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竞价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9.如果我们竞价成功,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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