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至仑苍英溪桥头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区至仑苍英溪桥头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4]124号
开标时间:2014-12-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4]12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区至仑苍英溪桥头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4]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方法评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工程南安市区至仑苍英溪桥头路面改造工程起于南安市区港仔渡桥,止于仑苍英溪桥,道路由东向西依次经过溪美办事处、美林办事处和仑苍镇,路线总长15.06公里,主车道路面宽度20.5至22米,路基宽28至44米。建设内容为主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人行道、绿化带相应作改造和景观提升。其中仑苍路段进行市政化改造:包含人行道拓宽改建;埋设排水管道;增设公交车站等市政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路面铺筑沥青砼工期为12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1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2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预算价A值

施工工期
(日历天)

南安市区至仑苍英溪桥头路面改造工程

B1(南安市区段)

K79+180~K87+895

8.715

主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人行道、绿化带相应作改造和景观提升。

********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路面铺筑沥青砼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工期含备料期)

B2(仑苍段)

K87+895~K94+246.712

6.35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近五年在国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个路线长5公里及以上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且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合同价(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当工程为路基土建和路面工程总体承包时,且应有足够资料证明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②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必须对参投的同一组内的各个标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条款“随机摇号办法”);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一组中出现关联企业,则通过随机摇号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可参投的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条款“随机摇号办法”)。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招标代理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图纸一套1500元,售后不退。
4.2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只需提交一次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B1、B2标段的投标工作)。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4年12月3日17时00分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4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普莲路338号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盛世天骄3B1楼会所             
邮 编:362300 邮 编:362000 传真: ****-********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 小陈
电 话:133*****662       电 话:****-********159*****81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一:南安市建设银行
帐号一: ****************7891
开户银行二:中国银行南安支行
帐号二:********9489
开户银行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账号三:********8
以上三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日期:2014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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