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科学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06-11

关于印发《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科学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06-11

莆委校联〔2018〕22号

关于印发《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科学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院各处室: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莆田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18〕30号)文件精神,结合校院工作实际,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科学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处室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融入校院办学中去,坚持“校院姓党”的办学原则,坚持从严治校、规范管理的方针,对标看齐,合力奋进,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新局面,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谱写新的篇章。

二、组织领导

加强校院委对校院绩效工作的领导,组织成立校院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董励华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副校院长郑美如、郑瑞忠、游建华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确定各处室绩效工作联络员。下设办公室,挂靠机关党委。

三、考评内容和考评方法

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院)实际,科学制定年度绩效目标任务。重点考评业务工作实绩、自身建设、机制创新和正向激励等内容。考评方式主要包括指标考核、学员评议、察访核验等。

(一)指标考核

各处室要按照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指标考核体系认真抓好落实,要做好工作进展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校院效能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做好对本单位绩效开展自我评估和分析,将校院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时上报。

(二)学员评议

认真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参训学员评议,重点围绕办学方向、教学内容、服务保障、外出培训纪律以及落实行动计划等方面的评议。具体按照《莆田市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办法》实施。

(三)正向激励

落实省市效能领导机关关于机关效能建设正向激励的若干措施。激励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工作平台和机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工作实效,争创一流业绩,担当尽责,奋发有为,在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工作中“走前头,做表率”。

(四)察访核验

积极配合市效能办做好校院察访核验。重点对本校院作风松懈、工作不作为以及上下班考勤等突出问题进行不定期察访核验,并对深化“美丽莆田”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等情况开展督查。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5月21日—6月10日)

按照《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莆田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18〕30号))文件要求,认真研究并制定《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科学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全校院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推动工作开展。根据绩效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工作机构,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培训。

(二)组织实施,建立清单(2018年6月11日—12月31日)

建立绩效目标负面清单,加强日常跟踪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各处室要对照《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科学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责任分工和评分标准,认真设定各自负责落实指标的年度工作目标,注意日常相关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存档,并在每个月5日之前向校院机关党委报送各自负责指标的绩效目标负面清单(附件2)以及提升机关效能、工作绩效方面的文件通知和工作信息,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度不够明显的工作指标,要注意研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确保我校院各项绩效工作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机关党委要及时汇总各处室绩效负面清单,定期通报情况。

(三)分析汇总,自我评估(2019年1月1日—1月15日)

严格对照工作方案确定的量化评估指标,实事求是地对校院绩效进行自我评估和客观分析,认真收集相关的迎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形成全面完善的迎评材料,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自评报告报送市效能办和市直机关党工委。

(四)迎接检查,完善提升(2019年1月15日—1月31日)

根据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安排和考核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准备迎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校院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正确的绩效观,着力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紧紧围绕已经设定的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全校院上下要切实贯彻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工作作风,共同提升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工作效能,维护党的形象和校院声誉,全力争取在党群系统绩效考评中取得良好以上等次。

(二)加强协调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提升整体工作合力。校院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检查各处室完成绩效考核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负面清单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好清单。各处室要严格执行校院绩效考核方案,努力做到资料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清单规范有序。专人负责并于每月5日前将绩效指标落实进展情况报校院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于每月10日前完成各处室负面清单汇总梳理,并上报市效能办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度不够明显的工作指标,各处室要注意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我校各项绩效工作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四)严格问责。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的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负总责,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与个人年度考核相结合。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按市效能办要求落实单位内部绩效奖金差异化发放(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凡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效能问责和其他形式责任追究的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被省市效能办督查查办或通报存在作风纪律问题的人员,一律不享受绩效奖励;被省市察访核验发现涉及上班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作风纪律问题,给予当事人效能告诫以上处理或因主观原因对单位绩效考评造成负面影响的处室将给予严肃处理,每个问题分别扣发当事人10%绩效奖励、扣发当事人所在处室负责人5%绩效奖励;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人员,从超过的工作日期,其绩效奖励按日减发(每日减发标准为个人日应发工资额),扣发的绩效奖励用于表彰在年度绩效考评中成效明显并争取到绩效加分的处室和个人。

附件:1. 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科

学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 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各处室绩效目标负面清单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

2018年6月8日


附件1

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科学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文件依据

完成时限

责任

科室

分管

领导

业务

工作

实绩40分

业务

工作

实绩40分

1-1. 《建设美丽莆田2018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10分)

1-1-1.围绕“五品牌、九行动”开设专题研讨班和组织调查研究

由美丽办考评,按市美丽办提供结果换算

全年

教务处

郑美如

2-1.《莆田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年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情况(5分)

2-1-1.围绕“10+10”重大攻坚项目开展调研、举行专题研讨(5分)

由市提升办考核,按市提升办提供结果换算。

全年

教务处

郑美如

3-1. 省、市要求列入绩效考评工作落实情况(含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平安莆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点任务、禁毒、加强政党协商、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推进“河长制”、就业责任目标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绿色发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宜居环境建设、党管武装、道路交通安全、非公有制企业“强党建促发展”联合行动等)

3-1-1.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

1.未建立实质性任务工作台账常态跟踪推进的,每项任务扣0.5分;子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0.5分;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次扣0.25分(每项任务扣分不超过5分,各项任务合计扣分不超过5分)。
2. 市直单位未评为市级平安单位的,扣2分;评为二类、三类市级平安单位的,分别扣0.5分、1分。

全年

各处室

各分管校领导

3-1-2.平安莆田

3-1-3.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点任务

3-1-4.禁毒工作

3-1-5.加强政党协商

3-1-6.社会诚信建设

3-1-7.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3-1-8.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3-1-9.推进“河长制”

3-1-10.就业责任目标落实

3-1-1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3-1-12.安全生产

3-1-13.食品药品安全

3-1-14.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

3-1-15.政务公开

3-1-16.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

3-1-17.宜居环境建设

3-1-18. 党管武装

3-1-19. 道路交通安全

3-1-20. 非公有制企业“强党建促发展”联合行动

3-2.其他市委、市政府、市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任务任务落实情况

3-2-1. 落实其他市委、市政府、市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任务任务

4-1.党委办公室工作科学化水平(5分)

4-1-1.党委办公室工作科学化水平

由市委办制定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全年

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各分管

校领导

4-2.政府工作规则落实情况(5分)

4-2-1. 落实政府工作规则

由市府办制定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莆政办网传〔2016〕18号

全年

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各分管

校领导

5-1.县区(管委会)机构绩效考评情况(5分,错年值)

本单位无此项任务

自身

建设

40分

自身

建设

40分

自身

建设

40分

6-1.扎实推进依法治市,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监督(3分)

6-1-1. 扎实推进依法治市,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监督

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不到位,发现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被上级行政机关通报确认违法的,或由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书或检察建议书并最终需要追究责任的,每件扣0.5分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平台接入和录入不落实,每件(次)扣0.1分。(本项数据由市法制办、市检察院提供)

2.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败诉,以及上级监督纠正的,被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司法建议书的,每件扣0.5分。(本项数据由市法制办、市法院提供)

3.未配合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的,每次扣0.2分;学法用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2分。(本项数据由市司法局提供)

全年

办公室

组织处

机关党委

郑瑞忠

游建华

6-2. 行政行为合法性监督(2分)

本单位无此项任务

6-3. 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分)

6-1-3.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不及时、不规范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的,每件扣0.5分(本项数据由市人大办、政协办提供)。

7-1. “放管服”改革情况(6分)

本单位无此项任务

7-2.推行电子政务(3分)

7-2-1.推行电子政务

由数字办牵头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全年

办公室

游建华

7-3.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机关管理规范有序,工作运行协调高效(3分)

7-3-1.领导重视效能工作

1.主要领导未亲自抓效能工作的扣1分;效能十项制度未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未开展作风纪律等效能督查的扣1分;效能问责不规范、不到位的,每件次扣1分。

2.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时报送或上传工作方案、绩效台账等绩效考评相关材料的,每次扣1分;绩效考评档案和绩效台账不够准确、完整、规范的扣1分;因工作责任心或执行力欠缺,绩效管理工作滞后,不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的扣1分;绩效考评指标数据落实、采集等任务完成不及时,或办理不认真造成差错的扣1分;绩效自评报告不严不实,或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扣2分。

全年

机关党委

游建华

7-3-2.效能建设制度

7-3-3.作风纪律督查

7-3-4.效能问责

7-3-5.效能投诉

7-3-6.绩效管理

7-4. 践行“马上就办”,提升效率效能,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情况(3分)

7-4-1. 践行“马上就办”

1.“马上就办”任务完成的,得1.4分;信息被省、市效能办采用的,每篇分别加0.4、0.2分(加分不超过0.6分)。
2.“马上就办”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0.5分;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次扣0.25分。
3.未开展办事服务提速增效梳理排查、征求意见的扣1分。

全年

机关党委头,相关处室落实

各分管

校领导

7-4-2. 积极报送效能信息

7-4-3. 打造优良干部培训环境

8-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决策科学、民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3分)

8-1-1.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任务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任务未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
2.抽查相关会议纪要,干部提拔、人事变动、评先评优、财政项目资金安排、干部和职工符合政策待遇等重大事项未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的,每次扣1分。

全年

机关党委

组织处

行政处

郑瑞忠

游建华

8-1-2.落实机关党建工作

8-1-3.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

8-2.严格履行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主体责任情况(2分)

8-2-1.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由市委宣传部制定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全年

机关党委

游建华

8-3.*****诉求件办理情况(3分)

8-3-1.受理学员、群众和校院干部教职员工的效能投诉

1. 由市*****热线管理中心依据市*****便民服务热线诉求件办件量占比、及时回复率、评议满意率按2分权重计算各单位*****诉求件办理情况得分。
2. 主要便民服务诉求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每件扣0.5分;诉求件办理反馈与事实不符的,或经督办仍未办理到位的扣1分。

全年

组织处

郑瑞忠

9-1.深化“五抓五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4分)

9-1-1.深化“五抓五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被立案的,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主要领导扣3分,副职(含非领导职数的调研员、副调研员)每人扣2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1每人扣1.5分,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扣1分,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扣0.5分(本单位自查自纠的不扣分,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问题被绩效降档的不扣分,该项数据由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提供)。

全年

组织处

机关党委

郑瑞忠

游建华

9-2.深化政治巡察工作情况(2分)

9-2-1.深化校院政治巡察工作

未按规定协助推进巡察工作的,每次扣0.2分;被巡察期间,未按要求如实报告情况,及时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的,每次扣0.2分;对巡察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

全年

办公室

组织处

郑瑞忠

游建华

自身

建设

40分

9-3.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遵守财务规定 (2分)

10-2-1.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遵守财务规定

1.未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当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每少1个项目扣0.5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未按季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并报送财政部门的,每少1个项目扣0.5分;上年度已批复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专项支出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报送财政部门的,每少1个项目扣0.5分;市级一般性支出未压缩5%以上的,扣0.5分(本项数据由市财政局提供)。
2.审计或财经纪律检查中发现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财政资金、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社保、救灾救济资金违规使用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或收到问题反馈后未整改到位的,每起扣1分(本项数据由市审计局、市财政局提供)。

全年

行政处

游建华

9-4.厉行节约情况(1分)

9-4-1.厉行节约

未落实节约、节能要求,存在铺张浪费问题的,每起扣1分(本项数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供)。

全年

行政处

游建华

9-5.党务、政务公开情况(1分)

9-5-1.实行党务、政务双公开

重点考核《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0.5分;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次扣0.25分。

全年

办公室

组织处

机关党委

郑瑞忠游建华

机制创新20分

10-1.由参评单位从《建设美丽莆田2017年行动计划》、生态建设、或“放管服”等工作中选择1项本年度具有创新性、示范性、领先性、推广性的工作,作为创特色亮点工作项目进行申报,组织集体评估打分。

10-1-1.打造以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艺美术文化为主题的莆田特色精品教育基地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实践,积极探索业务管理和自身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由参评单位从建设美丽莆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年、生态建设、“放管服”等工作中选择1至3项工作进行设置,年底报送1项最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工作,由市效能办组织集体评审。(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全年

办公室

机关党委

教务处

学员处

郑美如

游建华

10-1-2 实施官产学研相结合的专题研讨培训新机制

说明:1.某项指标如参评单位无职能或无任务,则拟删除该指标分值,即:该单位初评总分=100分-不设置或拟删除的指标权重。待初评结束后,再将所有单位初评得分以100分为满分进行折算,得出最终考核评估得分。即:最终考核评估得分=初评分数×(100/该单位初评总分)。2.一级指标加、扣分不超过设定分值。3.原则上,数据采集责任单位采集的指标最高扣分不低于指标分值的30%。

附件2

2018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各处室绩效目标负面清单

(2018年 月)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序号

填报处室

未按时完成的任务事项

文件依据及下发时间

要求完成的时限

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进展情况

责任人

备注:1.本表为累计月报表,由校院各处室按月填报,已列入的事项不得删减;

2.未按时完成的任务事项”一栏,应包含本处室承担的未按时完成的任务事项,以及本处室牵头任务中其他处室未按时完成的具体事项,要具体填写什么文件要求什么事项,截至何时具体完成情况等;

3.“文件下发依据及下发时间”一栏,填写下达任务的具体文件、纪要及发文时间等(含文件号、纪要号码等);

4.“要求完成时限”一栏,填写文件、纪要明确要求的完成时限;

5.“原因分析”一栏,应包含主客观原因,若系牵头任务,主要因其他处室导致滞后的,应明确指出具体原因及责任处室;

6.“整改措施”一栏,应包含明确的时间节点计划和具体措施;

7. “进展情况”一栏,应先填报1-5月完成情况,再按月填报当月进展情况,每个月领导的协调、部门跟踪等情况也要写入;

8.“责任人”一栏,填写处室责任领导和经办人。 。


抄送: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党工委。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印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学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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