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区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区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行政区域兴宁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16日17: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建银咨询四楼40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30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建银咨询四楼4002室)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浩
项目联系电话0771-*******
采购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2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0771-*******
代理机构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浩;0771-*******

项目概况

广西区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建银咨询四楼40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X-ZB-GX-2022-*****

项目名称:广西区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西区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一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催收服务为合同签署后第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服务并具有省级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2)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负责人应不少于三人,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经年检合格,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必须出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执业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盖章);(3)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必须提交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明确包含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内容);(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标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标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建银咨询四楼4006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建银咨询四楼40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建银咨询四楼4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对广西区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项目编号:JYZX-ZB-GX-2022-*****;交通银行编号:CGXM451*****060005
  2. 项目名称:广西区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入围数量:

标段

地市

入围家数

服务范围

备注

A

南宁市

入围不超过10家(有效投标人数量n,选择不超过n的1/3整数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全区

详见服务要求

B

柳州市

入围不超过5家(有效投标人数量n,选择n的1/3整数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全区

C

桂林市

入围不超过5家(有效投标人数量n,选择n的1/3整数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全区

D

北海市

入围不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n,选择n的1/3整数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北海市

E

钦州市

入围不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n,选择n的1/3整数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钦州市

F

梧州市

入围不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n,选择n的1/3整数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梧州市

G

玉林市

入围不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n,选择n的1/3整数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玉林市

H

百色市

入围不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n,选择n的1/3整数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百色市

I

贵港市

入围不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n,选择n的1/3整数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贵港市

注:各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为保证服务质量,同一投标人最终仅能按标段顺序入围二个标段。

  1. 采购预算金额:框架协议无预算。

6、招标内容:广西区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一项,详见磋商文件。

7、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服务并具有省级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负责人应不少于三人,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经年检合格,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必须出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执业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盖章);

(3)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必须提交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明确包含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内容);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标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标的投标。

8、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9、领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22年6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0、领取磋商文件方式:

(1)各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公告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qq.com,对于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将不对其发售磋商文件。对于已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供应商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磋商小组的评审为准。

(2)获得购买磋商文件资格的供应商将购买磋商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

账 号:451*****101**********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获得购买磋商文件资格的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购买文件: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供应商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11、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方式。

12、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建银咨询四楼4002室)

14、磋商响应文件请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述地点,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

联系人:周浩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22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

2022年6月16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228号        

联系方式:李工;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9号            

联系方式:周浩;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浩

电 话:  0771-*******

 

标签: 外聘律师 司法催收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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