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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22〕37号)

来源:自治区残联宣文部 发布时间:2022-06-16 17:45


各市残联、文明办、教育局、工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广电局、乡村振兴局、工会、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在培育时代新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倡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根据《广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中国残联、中央文明办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文明办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播电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乡村振兴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总工会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
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妇女联合会



2022年6月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在培育时代新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倡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凝聚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推动广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中国残联、中央文明办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扶残助残文明社会氛围,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推动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培育引导更为广泛的向上向善力量。保障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不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共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提升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残疾人根本利益,创新残疾人服务方式,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促进社会公平,营造浓厚助残扶残氛围,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推动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充满生机和活力,在全社会彰显自强不息、扶残助残、向上向善的价值取向,不断推进内容、手段、载体和工作的创新,确保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正确方向。

——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尊重残疾人的权利、尊严和价值,带动全社会加入到帮助残疾人的共同行动中,引导形成关心关爱、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树立新时代道德共识和行动自觉。

——坚持“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积极发挥党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强化有效协调,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扶残助残合力,让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关爱帮扶残疾人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向上向善的力量更加凝聚,扶残助残文明实践在基层更加蓬勃开展,培育新风尚、凝聚正能量,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激励残疾人进一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形成爱党爱国、崇德向善、关心他人、助残为乐、见贤思齐、德行天下、守望相助、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风尚。

四、重点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讲好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格外”的感人故事。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平等·参与·共享”现代文明理念,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扶残助残的思想观念和行动自觉。用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方式、便捷可用的宣传文化产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讲清楚、讲明白,让残疾人听得懂、易接受。成立广西残疾人事业宣讲团,与各地残疾人面对面互动交流,通过多形式宣讲活动,让思想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残疾人家庭,不断筑牢团结奋进新征程的思想基础,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加强社会宣传和大众传播,讲好残疾人故事,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社会氛围。全区各级各类媒体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生动展示广西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展示壮乡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培树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推出一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的典型报道。继续在自治区级主流媒体制作播出残疾人专题节目,鼓励市、县级主流媒体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盲人观影音轨、字幕。在自治区重要新闻类节目、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增设同步字幕或手语翻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级电视台开播国家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培养一批具有同声译水平的手语翻译人才。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在各级各类媒体、公交地铁、城市大屏幕、公园社区广泛传播,让扶残助残新风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道德自觉和行为准则,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

(三)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办好事、解难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康复助残”、“教育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爱心助残”、“红领巾助残”等各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推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乡村振兴助残行动,帮扶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大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提供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积极培育扶残助残新风尚,提高全民扶残助残意识。充分发挥助残志愿者作用,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各级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使全社会更加全面了解残疾人需求,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进一步形成关爱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党员帮扶残疾人行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先锋表率作用。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的“加强对残疾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要求,持续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帮扶工作,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一对一结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实施“三纳入三帮扶三服务”行动,构建巩固、拓展、衔接相统一的制度保障体系,全方位推进我区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施“阳光助残基地”项目,联系基层党组织结合基地项目和帮扶对象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残疾人掌握技术、顺利实现增收目标。把扶残助残纳入村规民约和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将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在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产业扶持、稳岗就业、出行便利、家居环境、人文关怀等多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

(五)深化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打造一支常驻残疾人身边的志愿者队伍。持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广大残疾人特别是残疾青少年提供精准化的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持续开展“关心我的残疾人邻居”、“牵着蜗牛去散步”、“精残政策进万家”、“精准服务·畅听无阻”等志愿助残关爱行动,经常性组织社区居民、邻里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搭把手,为残疾人提供日常化的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建立的帮扶中心作用,动员和发动更多的职工扶残助残、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传承文明。持续开展“八桂助残·邻里守望—关爱身边的残疾人兄弟姐妹”助残志愿服务行动,号召广大群众大力弘扬“有无相通、患难相恤、守望相助”的邻里互助精神,切实提高邻里守望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社区(村屯),与广大助残志愿者共同开展助残志愿活动。着力打造、传播“八桂助残”志愿服务品牌,围绕“关爱身边的残疾人兄弟姐妹”助残志愿服务活动要求,精心策划服务内容。充分利用“桂志愿”服务云平台,建立起助残志愿者资源库和残疾人志愿服务需求信息资源库,及时有效匹配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将社会各界的爱心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传递到广大残疾人手中,提升扶残助残服务水平的精准化和个性化。充分动员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志愿助残,鼓励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志愿者运用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开展诊疗康复、送教助学、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相关专业的志愿服务,推进志愿助残服务便利化、普及化。

(六)整合凝聚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文明实践行动。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关爱、精神抚慰、康复训练、智能技术运用等服务。实施政府为民办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基本康复和辅具适配服务,提高和丰富基本康复服务的标准和内容;开展“精准康复·畅听无阻”活动,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志愿助残服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提升城乡残疾人就业能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实施“阳光助学”项目,资助各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注重发挥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健康公益、邻里互助等残疾人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日常性助残服务活动,吸引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和睦邻里、美丽乡村、平安社区建设。加大对残疾妇女、残疾儿童的保障力度,开展婚姻辅导、心理咨询、健康检查、特殊教育等关爱活动,形成向上向善、互帮互助、扶残助残的新时代文明风尚。

(七)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与基本公共文化活动需求。在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送戏曲、送电影、送展演、送科普等一系列文化活动中,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让文化助残更有实效、文化惠残更加精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均等。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残疾人参与“走读广西”“文兴广西”等公共文化活动,举办残疾人书画、摄影、手工艺作品展等残疾人文化活动,为基层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搭建平台。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面向不同残疾类别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差异化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艺术基地,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整合特殊学校、各地群众艺术馆、社区文化馆等资源,建设一批残疾人特殊艺术示范点,打造我区残疾人特殊艺术品牌。扶持创建一批可吸纳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自治区级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将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拓宽残疾人文化产业就业渠道,有效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建设。鼓励各旅游景区针对各类残疾人特殊需求,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供个性化服务。

(八)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残疾人生活无障碍品质。推动广西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强区、文化旅游强区建设等范围,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探索开展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以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升级发展、实施强首府战略等为契机,高质量推进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标志性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地铁站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残疾人生活无障碍品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建设无障碍公共厕所。开展无障碍市县村镇达标验收工作,创建无障碍建设达标单位、达标社区。

(九)开展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扩宽就业渠道。建立并完善涵盖基本信息、培训实习经历、职业特长等内容的“一人一策”毕业生就业服务档案,形成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利用广西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网站、广西人才网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等平台,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以自治区党政机关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为契机,重点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进行职业指导和职业推荐;开展“就业援助月”、助残日系列活动等线上线下就业援助、就业帮扶专项活动;组织成立广西爱心助残就业联盟,积极动员有较高公益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助残事业的企业(机构)加入联盟,整合资源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

(十)展壮乡残疾人风采,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形象。通过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先进事迹和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宣传好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关爱,宣传好广西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残疾人权益保障取得的成就,解读好党和国家“十四五”时期支持保障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措施,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群体的良好氛围。讲好壮乡残疾儿女的励志故事,展示残疾人运动员爱国奉献、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展示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成果。

五、保障机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扶残助残作为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将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推进扶残助残文明行为社会风尚的养成。

(二)构建扶残助残长效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完善扶残助残制度机制,及时总结扶残助残好经验,推动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积极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爱心人士凝心聚力,扎实开展各项扶残助残活动,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解决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残联、文明办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增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扶残助残行动工作指导,推动扶残助残不断呈现新气象,不断显现新成效,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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