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笔试等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笔试等工作的通知

按照《宁波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9月29日发布)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组织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晚上20:00)。

资格复审地点:维也纳酒店(榭嘉路店)三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宁馨园52号。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详见2021年10月27日宁波科技网发布的《宁波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及考试相关的通知》。考生凭以下证件至上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领取准考证(以本次发放的准考证号为准):1.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3.《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等疫情防控需要相关材料(具体参照本通知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宁波技师学院,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榭嘉路800号。



具体考场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以及考前14天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至入考场时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次密切接触者,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

(4)“健康码”非绿码、防疫行程卡异常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5)无法出示考前48小时内宁波大市内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人员。

2.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防疫行程卡”、《考生健康申报表》以及考前48小时内宁波大市内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建议纸质报告)。“健康码”绿码、“防疫行程卡”正常、《考生健康申报表》和考前48小时内宁波大市内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齐备、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经确认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现场测温体温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2.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3. 笔试和面试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ningbo.gov.cn)上公布。

工作人员:吴老师,葛老师,********,********139*****086137*****775

附件:《考生健康申请表》.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审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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