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事业部重庆东站项目木脚手板招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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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事业部重庆东站项目木脚手板招标招标 | |||||||||||||||||||||||||||
基础设施事业部重庆东站项目木脚手板采购竞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S-CQDZZF1-WZ-009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CQDZZF-1标。 2.建设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3.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片区。 4.招标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 5.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包含高铁车站四至十五站台范围内站房、高铁站台及承轨层,高铁站台风雨棚、落客平台、线下枢纽配套车场、既有线防护等。 第二条工程招标范围 1.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CQDZZF-1标项目现场盘扣架租赁的供应。
2.价格调整方式:固定单价。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所供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GB153.1-84、GB153.2-84、GB4482.2-84、GB4483-84和GB449-84中普通锯材一等品。脚手板要求长度不低于3.9米,厚度不低于46mm,窄面宽度不低于200mm,宽面宽度不高于250mm,检尺、实方计量。 第四条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生产或销售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工程项目用材料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运营生产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优先考虑; 3.投标人须具备项目用材料的供应相关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体的注册资金要求、是否要求是生产型企业等特殊要求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填写完善); 4.本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附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与基础设施事业部已签订的分供合同履行完成后,故意拖延结算,经催告后2个月内仍未完成结算的; (2)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或事业部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3)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存在诉讼仲裁纠纷,尚未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4)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被集团公司或事业部限制投标资格的。 第五条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发布期内在网址www.ztjs.net.cn的招标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注册时请务必填全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其中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三体系证书等有关公司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经招标方初步评审后参与线上投标报价。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结束后,在招标网址www.ztjs.net.cn招标平台登陆后下载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放(下载)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8:00-2022年6月23日17:00。 第六条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详细地制作投标文件。字迹要端正清楚,如有修改应加盖负责人印签。投标文件一式二份。 同时在www.ztjs.net.cn的招标平台进行报价,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第七条投送标书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投标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投标开始、截止时间,详见www.ztjs.net.cn要求 )在网上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Word格式)、报价单(签字盖章,JPG或PDF格式)、承诺函(签字盖章,JPG或PDF格式),直接保存提交。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开标前由投标方送达至重庆市南岸区牡丹路26号中铁建设重庆东站项目部,收件人:李鹏升,联系电话:185*****008。招标方不再单独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样品递交:需要递交样品的,开标前,将样品送至上述地址,需注明:“重庆东站项目***投标样品”,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日期,并加盖公章,贴在样品上。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密封及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网上投标或线上线下投标不一致的、未递送样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八条投标书 本招标文件附有投标书,投标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未经签章者标书无效。 第九条开标与评标 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标。根据投标单位标书中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技术组织措施等的合理性,并考虑投标单位施工经验、社会信誉、资金能力等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不一定选取最低标,即招标单位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但价格将是招标者考虑的重要因素。 开标后,招标单位认为必要时可选择报价排名靠前的投标单位进行多次报价并进行考察,最终约请符合要求报价排名靠前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进一步阐明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提供投标价的分析资料,并削减或纠正标书中不合理部分的问题进行洽谈,同意后投标单位应补充书面许诺,以便定标参考。 评标和定标工作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单位就评标工作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单位不作答复。 本次招标设定标底及拦标价,若全部投标人都未达到招标人标底及拦标价要求,本次招标作废。 第十条签订合同 定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委派人与招标单位洽谈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是一个整体。签订合同时,除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必须纳入外,其他部分有关条款必要时亦可纳入。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互相矛盾,或认为意义含混不清时,应在48小时内向招标单位提出要求解释。 第十二条纪律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违反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第十三条无效标书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完整的。 (3)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4)主要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授权文件的。 (6)投标主要内容、格式明显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7)投标承诺书未按规定填写的。 (8)投标文件存在严重技术缺陷或投标价格明显远离合理价格区间的。 (9)投标文件出现雷同的。 (10)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的。 (11)未在www.ztjs.net.cn招标平台投标的(未网页报价、未上传报价单(签字盖章),未上传电子版标书)。 (12)报名的投标方与参加投标的投标方发生实质性变更的。 (13)投标方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5)需要递交样品但未在开标前递送样品的。 联系方式: 1.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 2.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中铁创业大厦A座20层物资设备部2005 3.联系人:路远(事业部集采)联系电话:010-******** 李鹏升(项目部物资)联系电话:185*****008 基础设施事业部纪监办联系电话:010-******** | |||||||||||||||||||||||||||
招标公告附件: | 投标单位注册、报名与投标报价操作指南 (1).docx |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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