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告

《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告

编制《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是落实《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已完成《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昭通市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意见》规定程序。

一、意见采纳情况

2022年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座谈会,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26条,全部采纳。详见附表:《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修改清单。

二、公众参与

2022年3月7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在昭通市组织召开了《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公众参与座谈会,公众参与对象涵盖国企、民企以及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等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本次会议共有12位公众代表参加,发放问卷12份,收回11份。根据问卷反馈,公众均对《规划》表示“满意”。

三、专家论证

2022年3月3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在昆明主持召开了《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专家论证会,邀请云南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经综合论证,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论证”。

四、风险评估

2022年3月8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在昭通市主持召开了《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风险综合研判专家论证会,邀请市政法委、市发改委、市社科联、市信访局、市财政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昭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7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经综合研判,专家组一致认为《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带来的社会稳定、社会效益、法律纠纷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低,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风险可控。

五、合法性审查

根据《关于对〈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合法性审核意见》,《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符合上位文件要求,主体合法,其内容未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事项,未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符合规范要求。

六、集体讨论决定

2022年5月5日和5月12日,《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先后经第五届昭通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第26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附表:

《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2021-2035年)》修改清单


序号

单位

具体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1

市发改委

第76页第2行中“水富经济开发区”建议修改为“水富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纳


2

市民政局

建议第六章第一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条目下增加推行绿色殡葬等相关内容。

采纳

增加“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安放),开展墓地生态整治,倡导低碳文明祭扫新风尚"

3

市防震减灾局

目录第Ⅲ页,建议在附图中加上“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五代)(GB*****-2015)

采纳


4

建议在P3页第二节编制依据(1)主要法律法规中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

采纳


5

市气象局

增加项目“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增加降雨量,减少冰雹灾害”

采纳


6

更改“赤水河流域及金沙江流域(昭通段)生态气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

采纳


7

市文旅局

重点支撑项目表29页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昭通段)的建设内容:“镇雄段:新建改建栈道 240 千米,旅游公路245 千米等。”但目前交运局方面镇雄段还未有通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的云南省“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威信段:新建改建红色旅游环线道路 14 条、179.5 千米。”但目前交运局方面通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的云南省“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仅有扎西会议重点展示园花房子会议会址环线公路,位于扎西会议旧址(花房子、水田寨),建设规模为41.29千米。

采纳

删除镇雄段道路建设内容,威信段建设道路规模改为41.29千米

8

市审计局

文本第27页第二段:“把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建议修改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

采纳


9

项目附表内容里面各个县区都在开展垃圾热解、热熔等垃圾处理方式。根据审计调查,绝大部分所谓的垃圾热解、热熔等方式都是直接燃烧为主,未能达到环保的相关要求,大多数项目验收过后,失管问题较为严重,也存在垃圾热解站将垃圾直接露天堆放燃烧的情况。因此在项目建议上,建议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区域(二至三县)内项目整合投资建立大型垃圾热解站,确保排放达标,不对空气质量造成二次污染。

采纳

增加“新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站须达标排放,禁止随意焚烧生活垃圾”要求

10

市农业农村局

第12页第7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现状值90%”实际数据应为76.13%,目标任务为75%

采纳


11

第50页第12行“推动鲁甸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建议修改为:昭阳区。因2021年昭阳区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鲁甸县目前没有项目

采纳


12

第187项赤水河流域(镇雄段)10个村庄农村厕所尾水利用项目、第188项赤水河流域治理(镇雄段)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项目、第221项镇雄县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实现十年禁捕智能监管建设项目、第266项镇雄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因皆已完成,建议删除;第265项威信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目前已批复实施,建议删除

采纳


13

第263项化肥减量示范区建设、第264项化肥零增长行动因项目规划建设资金量大,资金无法保障建议删除

采纳


14

第213项昭通石漠化综合治理农业农村部门无相关项目支撑,责任单位建议删除市农业农村局

采纳


15

第220项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在金沙江干流新建趸船3座,渔政船3艘,执法快艇11艘。”改为“在金沙江干流新建趸船3座,渔政船2艘,执法快艇7艘。”投资预算由6140万元改为5160万元

采纳


16

第144项盐津县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工项目是住建部门职能,责任部门请修改为市住建局

采纳


17

市住建局

第13页,建议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修改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昭阳区、水富市)

采纳


18

第20页,建议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偏小,……,资源化利用水平低。”修改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管网不健全、截污不彻底、雨污不分流,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管网空白区,污水处理能力与城市发展不匹配;生活垃圾填埋场(含渗滤液处理站)在运营管理方面不规范,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低。

采纳


19

第24页,建议将“昭通城市(县城)建成排水管网1920.68公里(污水管网1027.1公里),……,污水收集率普遍偏低。”修改为“昭通市城市(县城)建成排水管网1968.72公里(污水管网1062.49公里),但城市(县城)依然存在污水管网不配套,截污不彻底,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管网空白区,未全部实现雨污分流,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

采纳


20

第25页,建议将“城市垃圾收集转运治理体系不健全,……,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修改为“城市垃圾收集转运治理体系不健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够规范,由于部分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满库(或即将满库),相应的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正在规划阶段,还未正式开工建设,建成投运前将面临生活垃圾处理难的局面。”建议删除“2016年以来,昭通市垃圾问题连续两次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

采纳


21

第34页,建议将“到2025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修改为“到2025年,城市(昭阳区、水富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处理率达到99%以上。”建议将“到2025年,昭阳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他县城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修改为“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以上,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力争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处理需求。”

采纳


22

第54页,建议将“实施镇雄、威信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与提标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县城两污收集处理水平。”修改为“实施镇雄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威信县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盐津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大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工程,推进城市(县城)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补齐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配套设施,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议将“到2025年,赤水河流域城乡“两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收集处理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修改为“到2022年,……”。

采纳


23

市自然资源局

由于第119项目“大关县城整体搬迁”尚在论证阶段,建议删除

采纳


24

建议调整第121项目预算为500万元

采纳


25

建议第120项目责任单位增加“市水利局”

采纳


26

市水利局

建议第35页“细化金沙江、乌江、长江上游三大水系……”改为“细化金沙江下游干流、长江上游干流和乌江三大水系”

采纳



市能源局、市工信局、交运局等无意见





标签: 生态保护修复 决策 规划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