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校本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校本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校本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教师向科研型、创新性和反思性教师转变,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拟于2022年暑期开展部分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并结合日常教育教学,利用课后或双休、节假等穿插开展零星校本培训。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校本培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服务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校本培训项目
2.项目地点:合肥地区
3.项目单位: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4.项目概况: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服务,本项目设定为一个包,拟招一家培训单位。
5.培训对象: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对象为视障、培智、康复教师和部分管理人员,校本培训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6. 项目预算与结算:
(1)预算:21万元。
(2)根据培训安排、实际参加培训的学员人数和成交供应商报价等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中标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院校;
(2)教育部直属单位;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或“教育”等类似字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要求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1)开标日前两年内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不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不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口距开标日不超过24个月。
三、服务需求
(一)培训内容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开设特殊教育政策学习、教育理论研究、“三新”实施、义教培智康复教育能力提升、信息技术素养提升、教师专业成长等培训内容。
(二)课程安排
1.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暂定)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地点 | 备注 | |
第一天 | 上午 | 1开班仪式; 2.通识性知识培训 | 校外、市域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集中 |
下午 | 通识性知识培训 | 集中 | ||
第二天 | 上午 | 通识性知识培训 | 集中 | |
下午 | 通识性知识培训 | 集中 | ||
第三天 | 上午 | 1.视障教育教师专业培训; 2.培智、康复教育教师专业培训 | 分领域安排 | |
下午 | 1.结业典礼;2.返程 | 集中 |
2.校本培训
培训内容 | 培训形式 | 专家人次 | 培训地点 |
通识培训 | 讲座 | 4 | 校内 |
现场指导 | 听课点评、座谈研讨 | 4 | 校内 |
3.专家配备
根据培训需求,共需提供各类专家14人。其中:国家级专家占50%、省级专家占30%、市级专家占20%;一线名师占比应不少于30%。
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专家不符合要求的,有调换权力(采购价不变)。
4.教学要求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案例分析相结合方式。其中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专家讲座不少于6场,校本培训专家讲座不少于4场,听课评课不少于4次(每次听课2节)。每场(次)时长不少于半天。
(三)培训人数
1.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每天约90人,共3天;
2.教学能力提升全员培训:每次约180人,暂定分8个场次。
(四)时间安排
1.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2022年7月-8月。
2.校本培训:在2022年12月5日之前择期完成;如因疫情等原因,可延续至2023年6月1日前完成。
(五)食宿交通
成交供应商须妥善安排好专家、学员食宿和交通。
1.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需提供学员往返集中接送、食宿,做到车况良好,住宿环境安全、安静、卫生、舒适,餐饮保质保量、营养卫生;校本培训不需提供学员往返交通、住宿,但应提供工作餐。
2.负责专家的往返交通、食宿。
(六)安全管理
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培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专家、学员人身与财物安全。
四、投标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1.投标函
2.报价表(包括分项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投标授权书
5.服务方案
6.投标业绩承诺函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服务需求,报出分项报价和总报价。
2. 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原则上应安排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定点酒店。住宿标准不低于四星级或相当标准,140-160 元/晚/人;伙食费标准为120-140元/人/天。校本培训不安排住宿,但培训期间提供工作餐,标准不超过30元/人/次。
3.专家劳务费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4.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含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学员集中接送、学员食宿、会场租赁、现场教学、班级管理、会务资料、证书印制等费用)、专家费用(含专家劳务、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其他费用(含利润、税金、学员保险、伤害补偿及按政策性、指导性文件规定所应承担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及本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合理报价。
5.如采购人因需要须调整培训方案,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投标报价不因方案调整而发生变化。
六、评审程序
1.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和疫情防控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项目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
技术 资信 (80分) | 培训 业绩 | 30分 | 1.投标人为2021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单位库入库单位的得5分(提供中标合同或网上可查的中标公示截图)。 2.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含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委托下列业绩之一: 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教育管理(党务、财务)干部培训、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国培项目、100人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每提供1类业绩得5分,最多得25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②合同业主单位须为地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不含主管部门内设处室),或各省教育厅“国培计划”管理办公室。③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上传的合同中,时间标注不清楚、单位印章不清楚的,视为无效合同,不予加分。④本项目业绩均为已完成业绩。 ⑤同一类别具有多份业绩的不累计计分,只计分一次。 |
培训 能力 | 10分 | 上述经评委认可的业绩中,业主评价为优秀(或好或很好或非常好或满意率90%以上或国培项目评价为前3名等正面评价),每个得2分,最多得10分。⑴投标文件中提供履约反馈或业主评价或验收报告等,须能体现出评价情况; ⑵履约反馈或业主评价或验收报告等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或处室盖章。 | |
技术 资信 (80分) | 培训 方案 | 10分 |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培训方案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等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总体安排、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酌情评分: 1.培训方案设计完整,内容合理,目标明确,课程安排具有针对性,总体安排完善,符合采购需求,得7-10分。 2.培训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安排具有实施性和有效性,总体安排较为科学,培训内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5-7分。 3.培训方案较为简单,在总体安排和培训方案一般的,得3-5分。 4.培训方案不完整或较差的得1-3分。 5.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培训 专家 | 20分 | 1.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各培训项目培训专家名单及对培训专家取得的成就介绍,进行酌情评分:⑴专家人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⑵国家级、省、市专家比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⑶一线名师占比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管理 制度 | 10分 |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培训制度,进行酌情评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培训制度管理体系和管理人员安排,具备很高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得5-10分;培训制度管理不够健全、管理人员安排不够合理的,得1-5分。 2.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疫情防控 (10分) | 10分 |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疫情防控保障措施方案,包括疫情防控的方案和完整地工作流程,进行酌情评分: 1.疫情防控方案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后勤保障和应急措施到位,得5-10分;疫情防控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合理,得1-5分。 2.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报价 (10分) | 1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0 | |
满 分 | 100分 |
2.汇总排序
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标得分、最终得分均相同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
六、开标与评标
1.学校成立评标小组。由学校评标小组初审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初步认定投标的有效性。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3.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询标承诺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评标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评标结果将通过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官网公示,请投标单位关注相关信息。
七、中标人的责任和义务
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载明的要求履行义务。若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的要求签约或执行,采购有权扣减合同金额,直至提前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八、其它事项说明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30%,其后按照进度付款。所有培训完全结束且双方对本次活动无异议,一周内付清余款。
2.培训质量要求
如中标单位提供的部分专家与培训主题切合度低,学校有权调换指定部分专家,中标单位须配合。
3.如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项目无法全部实施,则根据中标人分项报价表,据实结算。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招标公告时间: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3日。
2.投标书要求: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及报价(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密封要求及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10:00前,逾期不再接收标书。
4.投标文件投递地址: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南门门卫室(新站区学林路与大众路交口)。
5.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10:30。
6.联系人:郑老师 崔老师
7.联系电话:0551-********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化文本
致:(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磋商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包的招标采购活动。
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约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磋商首次报价见首轮报价表。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4、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并且承诺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5、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我方保证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2.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响应范围 | 包 |
响应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
服务期 | |
服务质量 | |
备 注 |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保留二位小数。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培训类型 | 培训安排 | 培训费(元) | 专家费用(元) | 其他费用 | 小计 | ||||||
劳务费 | 交通 | ||||||||||
人数 | 天次 | 餐饮 | 住宿 | 其他开支 | 国家级7人 | 省级4人 | 市级3人 | ||||
业务能力 | 90 | 3天 | |||||||||
校本培训 | 180 | 8次 | / | / |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单位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 个月。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
4.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2. 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投标资质、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业绩合同、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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