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建配网工程(配网常规、业扩配套及应急)年度监理框架(潮安区标段)招标公告
2015年新建配网工程(配网常规、业扩配套及应急)年度监理框架(潮安区标段)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潮州供电局2015年新建配网工程(配网常规项目、业扩配套项目及应急项目)年度监理框架招标(潮安区标段)
二、工程概况: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潮安区2015年新建配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常规立项项目、调整项目、业扩配套项目、基建应(紧)急项目,分为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三、工程地点:潮州市
四、招标类型:建设监理招标
五、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电力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3、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电力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说明: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详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建设报发布。
九、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8日。
十、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8日,每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十一、投标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纸质版或电子版形式发出。
十三、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11室),联系人:罗伟师,联系电话:137*****851。
十四、.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招标单位(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2014年10月31日
公告附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或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页符………………………………………..…………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报名资料,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公告附件
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
1、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监察部
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新洋路
邮编:521000
联系人: 蔡工
联系电话:0768- *******
传真:****-*******
举报邮箱:czgdjxnjc@163.com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投诉内容及时限
3.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3.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3.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6、投诉书格式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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