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供电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应急管理厅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供电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供电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ZC*******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供电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供电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办公楼供电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基坑支护设计)、设计概算、技术咨询、现场服务等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后续配套服务;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 投标企业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注册资金为国内资金,投标企业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
①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 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
① 具备综合类资质 (综合类资质) 甲级(或电力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电力工程设计经验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要求未完,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方式:线下获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施工及设计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疆备案册(如有,加盖公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⑥ 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售价(元):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项目报名事宜由牵头人负责办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牵头单位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的,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建造师及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在本单位注册。(注:须提供建造师在本单位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湖州路1799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2*****311139*****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

电 话:132*****311139*****5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应急管理 改造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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