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瓜州县委办公室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瓜州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瓜州县委办公室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瓜州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瓜州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瓜州县委办公室??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年5月31日印发? ? ?
打印:唐致晶??? ??????? 校对:王建荣?????????????共印120份
瓜州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
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全县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动员力量,整合资源,强化举措,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纵深推进农村改革,全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奋力开创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魅力瓜州新未来。
二、总体目标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配套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挖掘释放农村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21年,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模式,全县确定8个试点村(三道沟镇三道沟村、河东镇六道沟村、布隆吉乡双塔村、沙河乡沙河村、锁阳城镇北桥子村、西湖镇城北村、瓜州镇三工村、南岔镇开工村)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项目,因村施策,试点推行,打造一批乡村建设的综合性示范点。
三、建设模式
以试点村为单位,坚持规划先行,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充分结合试点村资源禀赋、区域特点、土地集约经营、产业发展方向等各方面因素,按照城郊融合型、中心聚集型、产业带动型、乡村旅游型“四种模式”,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县城、乡镇集镇及中心村“三集中”。高标准制定“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支持农户在县域内购房或在县城规划区、乡镇集镇、中心村统一新建集中居住点或小区。按照生活、生产、养殖分离的要求,配套完善生产管理用房、养殖圈舍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试点村组农户新房建成后,必须拆除原有土坯房,将原有宅基地使用权交回村集体。积极申报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盘活利用土地、人文、旅游等资源,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将企业经营、土地指标交易、土地出让等收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四、重点任务
(一)村庄规划编制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充分结合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布局、居住点建设布局与管控,做好农户住宅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安全和防灾减灾等规划设计。2021年5月底之前编制完成13个试点村的村庄规划。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二)闲置废旧住宅拆除整治
按照“拆旧建新、一户一宅”的工作原则,探索建立农村闲置住宅拆除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在试点村组集中开展农村长期闲置住宅整治工作,消除“一户多宅”现象。对纳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农户和享受试点项目土坯房改造政策农户的闲置住宅,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拆除,并由村集体收回原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三)农村土坯房改造
1.建设标准。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统一指导、统一监管)要求集中规划建设居住点,新建居住点住宅原则上不少于20户,并预留部分新增住房建设用地。新建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80㎡左右,砖混以上结构且达到抗震等级要求,实现安全实用、经济美观、功能齐全的目标。鼓励和支持建设附带经营功能的复合型住宅。
2.户型选择。对已经确定进行改造的试点村组农户住宅,充分征询参建户的意见建议,户型设计要统筹考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突出实用性,不搞“一刀切”。
3.配套工程。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供排水、供暖、供电、人行道等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同步做好绿化、美化、亮化设施。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县供电公司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四)养殖小区和生产管理用房建设
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和生产发展要求,在试点村组统一规划建设养殖小区和生产管理用房,并配套相关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五)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
1.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做好试点村组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配置,建立日常保洁、管护长效机制。根据需要,科学规划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推广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有效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2.村组道路建设:做好试点村组的路网建设,完成新改建集中居住点道路铺筑。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相关乡镇
3.农村清洁能源改造:做好试点村组的农村清洁能源改造,提高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五、筹资方式
(一)土坯房改造资金
2021年计划改造农村土坯房300户,总投资4050万元。各试点乡镇结合本村实际和农户意愿,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进行筹资建设。
1.采取“农民自筹、政府补贴”的方式,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在县域内购房、在集镇或中心村新建住房的,农户拆除原有住宅,将宅基地使用权交回村集体,县级每户补助7万元(首付金2.7万元、贴息资金4.2万元、拆除费用0.1万元),剩余建(购)房资金由农户自筹,建(购)房前农户必须一次性缴清自筹资金。县级补助资金由县政府选择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向农发行或国开行进行融资贷款。试点项目村组整理、腾退的宅基地等土地指标统一收回,并委托相关部门、企业进行出让或指标交易,所得收益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承建(贷)、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含首付金)”的方式,县级财政承担改房首付金每户补助2.7万元(共计810万元),县政府选择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向农发行或国开行贷款融资,贷款金额每户贷款10.8万元(共计324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建设期2年),贷款利率4.65%,市、县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贴息。农户需偿还10.8万元贷款本金(年限15年,前两年建设期农户不还贷),每年偿还约8300元,建房前农户需缴纳保证金3000元(贷款全部还清后保证金可退回)。新建住宅建筑面积超出80㎡部分不享受补助政策。
3.采取引入社会投资的方式,灵活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结合本区域内土地、人文、旅游等资源开发利用,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和乡镇、村联合进行土坯房改造建设。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管委会、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二)闲置住宅拆除资金
采取先拆后补的方式,在试点项目村组,对于在县城或其它地方有住房且不参与农村土坯房改造的农户,农户自愿拆除原有住宅,且将宅基地使用权交回村集体的,每户补助3万元(补助2.7万元、拆除费用0.3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三)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采取整合项目资金的方式,将扶贫开发、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使用,配套完善供水、供电、供暖、通信、改厕、排污、垃圾清理等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4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分解下达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充分做好农户改房意愿摸底调研,资金筹集对接工作。
(二)宣传申报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微信群互动、入户解读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坯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引导农户积极参与,经试点项目村组群众同意改造后,各乡镇向县试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列入2021年试点予以推进。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2021年10月)。完成旧房拆除和农民安置,启动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和安全关,确保试点项目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组织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开展县级验收工作。做好试点示范,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等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瓜州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试点项目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二)健全机制,加强保障。建立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完善试点项目政策保障体系,研究制定试点融资贷款方案、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方案等配套措施,确保试点项目任务按时全面完成。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土地、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公众号等媒介平台,采取设置广告牌、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提高干部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力。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关心、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靠实责任,严格考评。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现场指导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发挥最大效益。县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行月调度、季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予以问责。
附件:1.瓜州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瓜州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瓜州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建平??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 ?维 ??县人大副主任
党延军??副县长
王? 斌?? 县政协副主席
???????????赵占龙?? 县扶贫管委会主任
成? 员:魏晓春?? 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兴中??县财政局局长
张东升??县住建局局长
朱长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彦峰??县交通局局长
李? 铁?? 县工信局局长
吴学文??县水务局局长
赵鸿斌??县文旅局局长
石金龙??县卫健局局长
李? 强?? 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局长
王玉春??县审计局副局长
石玉平??七墩乡党委书记
高? 林?? 三道沟镇党委书记
王? 诚?? 河东镇党委书记
董? 玉?? 沙河乡党委书记
万占春??布隆吉乡党委书记
王晓东??腰站子镇党委书记
卢永东??双塔镇党委书记
马? 明?? 梁湖乡党委书记
翟兴斌??瓜州镇党委书记
省? 毅?? 西湖镇党委书记
杨靖涛??南岔镇党委书记
许? 铎?? 广至乡党委书记
赵海青??锁阳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建新??国家电网瓜州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魏晓春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并从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抽调工作人员10名开展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自行替补,不在另行发文。
附件2:
瓜州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推进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试点乡镇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试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试点项目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废旧住宅拆除整治等工作
2.县扶贫开发管委会负责指导试点乡镇做好生产管理用房和标准化养殖小区、供水、改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解决试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试点项目工作的措施办法。
3.县住建局负责指导试点村组做好土坯房新改建方案设计、工程招标、建设标准、技术指导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垃圾收集处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等工作。
4.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做好融资贷款协调对接、项目投资审核、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5.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负责指导试点乡镇做好农村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同时,指导试点乡镇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试点村组村庄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为农村土坯房改造提供土地利用指标,积极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同时,指导乡镇做好试点项目村组住宅、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公共区域的绿化美化,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闲置废旧住宅拆除整治工作。
7.县交通局负责试点村组路网建设,构建遍布农村、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生态的交通运输网络。
8.县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试点村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9.县文旅局负责做好试点村组文化广场、健身器材等文娱设施建设。
10.县水务局负责做好试点村组人饮设施建设。
11.县审计局负责试点项目资金审计工作。
12.县卫健局负责指导试点村组做好农村户厕新改建模式选择、技术指导和验收,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和使用率。
13.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试点村组供电设施配套,保障生产生活需要。
14.各试点项目乡镇负责试点村组的宣传发动、住宅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农户自筹资金和保证金收缴、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废旧住宅拆除、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等各项具体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试点项目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标签: 人居环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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