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应急管理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应急管理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6-20 至 2022-06-24
撰写单位: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应急管理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1.大应急体系基础建设。指导完善示范区整合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抗汛抗旱、防灾减灾委五大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满足大应急要求的应急工作体系。指导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体建设,主要包括:补充完善有关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等应急管理制度文件。
2.完善灾害体系建设。指导完善示范区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建立完善示范区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各指挥部成员单位预警响应、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指导完善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手册,规范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协助示范区完成抗震救灾和防灾减灾日常工作。
3.指导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结合示范区实际,指导完善应急体系规划建设内容,细化具体工作要点,提出实施方案及建议;建立示范区应急工作指导手册,规范突发事件标准化规范化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流程;指导完善示范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指导完善应急预案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4.指导完善应急物资标准化基础建设,对示范区现有应急物资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协助完成应急物资管理、避难场所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应急物资建设物资储备库建设、避难场所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设方案。
5.指导完善应急队伍标准化基础建设,对示范区应急队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收集建设示范区应急队伍信息档案;提出应急队伍建设标准化建设及管理方案。
6.指导沈抚示范区落实国家、省统一部署,全面执行规定动作;为日常应急检查、重点项目、难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协助完成自然灾害系统平台、应急指挥系统平台的信息采集、维护和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1号
联系方式: 陶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
联系方式: 孙先生139*****926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139*****926

标签: 应急管理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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