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电脑招标公告
便携式电脑招标公告
序号 | 品名项目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便携式电脑 | 联想Y430P AT-IFI 基本参数 碳纤黑,预装Windows 8.1(64位简体中文版),主芯片Intel HM86。 处理器英特尔4代酷睿i5—4210M,双核。 内存容量 4GB DDR3,插槽数量2xSO-DIMM,最大支持16GB。 硬盘容量 1TB,5400转/分钟,SATA串行。 光驱类型 DVD刻录机。 屏幕尺寸 14寸,显示比例16:9,屏幕分辨率1366x768,LED背光。 显卡类型 独立显卡NVIDIA GTX 850,显存2GB。 多媒体设备 720P HD Camera摄像头,2×2W JBL音箱杜比V4认证,立体阵列麦克风。 网络通信 无线网卡支持,蓝牙4.0。 I/O 接 口 2个USB2.0,3.0USB1个,1个麦克风接口,1个音频接口,视频接口 VGA/HDMI,6合1读卡器 输入设备 联想高触感巧克力键盘,一体式触摸板。 电源描述 6芯锂电池,100—240V自适应交流电源适配器。 笔记本尺寸 350MM×245MM×15—33MM。 笔记本附件 笔记本主机x1 电池x1 电源适配器x1 电源线x1 说明书x1 保修卡x1, 其他附件 原装电脑包,原装鼠标,原装鼠标垫、静电屏幕膜,硅胶键盘膜,散热底座,防护内胆包,USB HUB,屏幕清洗液。 | 台 | 11 |
2 |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全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验收等所有费用。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四、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一式两份,主要内容:
1、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优惠条款及报价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等。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能够证明其信用和履约能力的书面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将以上资料装订后密封。
五、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4年11月14日上午12:00时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大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报价地址:大同县县城南街15号财政大楼311房间
联系电话:0352---*******
六、定标原则:
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
八、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 大同县审计局
联系人:胡晓斌 联系电话:0352--********
招标方:大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程文勋 联系电话:0352—*******
大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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