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桥村级(双宫自然村)村民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士桥村级(双宫自然村)村民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茶院乡道士桥村级(双宫自然村)村民服务中心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茶院乡道士桥双宫自然村,建筑面积约为546.28平米。预算造价:659253元。资金来源:自筹。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土建、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2日14: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宁海县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注册地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建筑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3.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3.2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3.1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9日9:30时。 3.2开标地点:宁海县茶院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现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4年11月12日14: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茶院乡道士桥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茶院乡道士桥 联系人:郭亚魁 电话:137*****918 招标代理人: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09号二楼 联系人:柴以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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