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实施单位: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负责人:靳鹏
联系电话:0883-*******
通信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河东路37号
编制日期:2022年5月6日
目 录
前言.........................................................................................1
1.指导思想................................................................................1
2.工作目标................................................................................1
3.扶持对象、方式和标准.....................................................1-2
4.申请和资金发放程序.........................................................2-3
5.申请和资金发放时间............................................................3
6.建立健全精准资助工作机制............................................3-4
7.规范建立学生资助档案.....................................................4-5
8.雨露计划试点学生申请表....................................................6
前 言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临沧市教育局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局厅关于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临开办〔2018〕2号)精神,按照《双江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巩固振兴组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各级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落实各级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确保每个孩子起码学会一项有用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增加家庭收入,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三、扶持对象、方式和标准
(一)扶持对象。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家庭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扶持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或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
(三)资助标准。雨露计划资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1500元/生.学期),资助资金按照学期发放,每学期1500元;东西协作项目,享受雨露计划资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2500元/生.学期),资助资金按照学期发放,每学期2500元,享受三年一次性路费补助每生2000元。东西协作项目2021年秋季停止,对过度的继续实施。
(四)开始实施时间。我县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2022年继续实施。
四、申请和资金发放程序
(一)县内就读学生。县内就读学生由县职业教育中心宣传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雨露计划申请表》,汇总填报《雨露计划申请汇总表》。职教中心将《雨露计划申请表》及《雨露计划申请汇总表》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县乡村振兴局将审核通过名单发县职业教育中心,由县职业教育中心将名单公示,县级公示公告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村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只公示学生及监护人姓名,其它相关信息不得公示),公示期满后,资金由县财政局拨到教育局,教育局再将资金拨到职教中心,由职教中心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职教中心将实际享受补助学生名册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二)县外就读学生。县外就读学生及通过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招生到东部省市相关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各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教育办公室、村委会(社区)、教育体育局宣传雨露计划资助政策,向申请学生提供《雨露计划申请表》,各乡镇由教育办公室收集《雨露计划申请表》,审核学生在校及学历(学段)情况,并汇总填报《雨露计划申请汇总表》,各乡镇由教育办公室将《雨露计划申请表》及《雨露计划申请汇总表》报乡村振兴办,由乡村振兴办根据扶贫信息系统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再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县乡村振兴局将审核通过名单发各乡镇乡村振兴办,由各乡镇乡村振兴办将名单公示10天(只公示学生及监护人姓名,其它相关信息不得公示),公示期满后,《雨露计划申请表》及《雨露计划申请汇总表》由教育体育局收集类总,县财政局将资金拨到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再将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发放到资助学生家中。
五、申请和资金发放时间
申请学生于春季学期3月30日前、秋季学期10月5日前提交申请表,县内就读生交职教中心,县外就读学生交乡镇教育办公室,乡镇教育办公室汇总后交县资助中心。春季学期4月30日前、秋季学期11月25日前完成审核、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
六、建立健全精准资助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分别成立雨露计划资助工作领导组,指导和协调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监督和检查资助工作落实情况。
(二)精准认定,精准资助。脱贫家庭户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认定以“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数据为依据。各乡镇教办、职教中心负责学生学历、在校情况审核,扶贫办负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审核,各部门要协调配合,按照资助的项目、标准和要求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做到应助尽助,一个都不能少,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一个不漏获得资助,资金发放严格按照资助项目要求发放。
(三)加强政策宣传。脱贫家庭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生资助工作是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关注度高,各乡镇乡村振兴办、教办、职教中心、各高中学校,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加强舆论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学校家长会、入户宣传、板报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引导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
七、规范建立学生资助档案
涉及部门和学校要规范建立雨露计划资助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文字资料、资助资金发放名册、发放公示资料、图片等资料。
“雨露计划”试点学生申请表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银行卡号 | 持卡人姓名 | 开户行详细地址 | ||||
学校名称 | 学校性质 | |||||
专业 | 学制 | 入学时间 | ||||
申报学年度 | 2021-2022学年 | |||||
村委会 | 乡(镇)人民政府 | |||||
签字 | 签字 | |||||
盖章 | 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就读学校 | 县乡村振兴局 | |||||
签字 | 签字 | |||||
盖章 | 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行政村负责人联系电话: | 本人签字 |
标签: 雨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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