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的招标公告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的招标公告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010***** | 项目名称 |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 | ||||||||||||||||||||||||||||||||||||||||||||||||||||||||||||||||||||||||||||||||||||||||||||||||||||||||||||||||||||||||||||||||||||||||||||||||||||||||||||||||||
标段编号 | B320*****010*****002001 | 标段名称 |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6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6月28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以盐行审投资【2021】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代建单位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都区盐龙街道大庆西路以南、新204国道以西、大马沟河以东地块。 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O(23.6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9512.59?O(地上4808.94?O、地下4703.65?O)。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600t/d生活垃圾中转站(包括垃圾中转站压缩及配套处理设备、60t渗沥液处理设施等),配套建设环卫专用车停车场、河水取水净化、车辆维修、作业管理用房、仓库等基础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综合管线、围墙大门等公用辅助工程。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是指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桩基、土建、给排水、暖通空调、智能化(含监控、安防、信息化等)、消防、电梯、幕墙、室内外装修、家具、灯光及亮化(含建筑外部亮化、景观亮化)、建筑防雷、抗震支架、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室外工程[包括景观、室外道路、 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及照明、室外综合管网(线)等]、配套工程、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设计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设计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文档资料、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招投 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 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 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 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 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 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同时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 4、监理服务期: 350 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 要求。 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107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 10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 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专业 乙 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7年5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具有施工单项合同额或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达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的,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项 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7.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在建(监)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7.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包括且不仅限于:建筑、市政、安装(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等】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建筑、市政、安装各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 1 名,监理员不少于 3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件要求。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年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 座(市政府东侧)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翟工 联系人:蔡海云 电话:0515-********电话:180*****3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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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以盐行审投资【2021】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代建单位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都区盐龙街道大庆西路以南、新204国道以西、大马沟河以东地块。 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O(23.6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9512.59?O(地上4808.94?O、地下4703.65?O)。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600t/d生活垃圾中转站(包括垃圾中转站压缩及配套处理设备、60t渗沥液处理设施等),配套建设环卫专用车停车场、河水取水净化、车辆维修、作业管理用房、仓库等基础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综合管线、围墙大门等公用辅助工程。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是指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桩基、土建、给排水、暖通空调、智能化(含监控、安防、信息化等)、消防、电梯、幕墙、室内外装修、家具、灯光及亮化(含建筑外部亮化、景观亮化)、建筑防雷、抗震支架、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室外工程[包括景观、室外道路、 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及照明、室外综合管网(线)等]、配套工程、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设计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设计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文档资料、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招投 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 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 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 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 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 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同时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 4、监理服务期: 350 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 要求。 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107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 10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 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专业 乙 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7年5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具有施工单项合同额或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达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的,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项 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7.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在建(监)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7.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包括且不仅限于:建筑、市政、安装(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等】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建筑、市政、安装各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 1 名,监理员不少于 3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件要求。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年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 座(市政府东侧)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翟工 联系人:蔡海云 电话:0515-********电话:180*****3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010***** | 项目名称 |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 | ||||||
标段编号 | B320*****010*****002001 | 标段名称 |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6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6月28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以盐行审投资【2021】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代建单位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都区盐龙街道大庆西路以南、新204国道以西、大马沟河以东地块。 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O(23.6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9512.59?O(地上4808.94?O、地下4703.65?O)。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600t/d生活垃圾中转站(包括垃圾中转站压缩及配套处理设备、60t渗沥液处理设施等),配套建设环卫专用车停车场、河水取水净化、车辆维修、作业管理用房、仓库等基础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综合管线、围墙大门等公用辅助工程。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是指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桩基、土建、给排水、暖通空调、智能化(含监控、安防、信息化等)、消防、电梯、幕墙、室内外装修、家具、灯光及亮化(含建筑外部亮化、景观亮化)、建筑防雷、抗震支架、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室外工程[包括景观、室外道路、 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及照明、室外综合管网(线)等]、配套工程、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设计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设计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文档资料、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招投 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 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 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 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 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 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同时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 4、监理服务期: 350 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 要求。 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107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 10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 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专业 乙 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7年5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具有施工单项合同额或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达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的,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项 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7.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在建(监)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7.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包括且不仅限于:建筑、市政、安装(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等】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建筑、市政、安装各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 1 名,监理员不少于 3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件要求。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年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 座(市政府东侧)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翟工 联系人:蔡海云 电话:0515-********电话:180*****3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以盐行审投资【2021】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代建单位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都区盐龙街道大庆西路以南、新204国道以西、大马沟河以东地块。 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O(23.6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9512.59?O(地上4808.94?O、地下4703.65?O)。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600t/d生活垃圾中转站(包括垃圾中转站压缩及配套处理设备、60t渗沥液处理设施等),配套建设环卫专用车停车场、河水取水净化、车辆维修、作业管理用房、仓库等基础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综合管线、围墙大门等公用辅助工程。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是指盐龙街道垃圾中转站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桩基、土建、给排水、暖通空调、智能化(含监控、安防、信息化等)、消防、电梯、幕墙、室内外装修、家具、灯光及亮化(含建筑外部亮化、景观亮化)、建筑防雷、抗震支架、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室外工程[包括景观、室外道路、 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及照明、室外综合管网(线)等]、配套工程、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设计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设计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文档资料、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招投 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 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 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 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 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 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同时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 4、监理服务期: 350 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 要求。 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107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 10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 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专业 乙 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7年5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具有施工单项合同额或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达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的,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项 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7.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在建(监)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7.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包括且不仅限于:建筑、市政、安装(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等】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建筑、市政、安装各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 1 名,监理员不少于 3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件要求。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年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 座(市政府东侧)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翟工 联系人:蔡海云 电话:0515-********电话:180*****3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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