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高东方名邸》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安高东方名邸》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D1414-C6-16
《安高东方名邸》住宅物业项目,由上海新安高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上海新安高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招标人:上海新安高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655号14幢1006室-2 邮 编:201801
联系人:李江 电 话:139*****252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人:上海申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环林东路799弄9号1层A185室 邮 编:200126
联系人:孙清 电 话:159*****525
三、《安高东方名邸》物业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1、本项目建造的物业类型为:高层;
2、本项目座落地址:崇福路398弄1-18号,崇福路348-372号(双号),376-392号(双号),406-434号(双号),440-464号(双号)(临);
3、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育英南街(规划),西至马泾河 ,南至崇福路(规划) ,北至崇文路;
4、本项目面积: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6574.2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5496.0平方米;
建筑面积构成为:地下总建筑面积29818.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95678.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2292.0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7276.0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6110.0平方米);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25.0;综合容积率2.5。本项目共计建筑物16幢(其中住宅946套);
5、绿化指标
绿化率35.0%,绿化面积12800.0平方米。集中绿化率10.24%,集中绿化面积3743.0平方米;
6、停车场库: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1049个,其中地上停车位86个,地下停车位963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库;
7、开发建设进度:
本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25586.0平方米,计划于2016-12-31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2016-12-31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
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住宅性收费标准:高层不高于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9元;
商业型核准价:商业服务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8元;
不同物业类型可收费面积和相对应的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方与中标单位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为3年。
六、投标申请人条件:
1、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并有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投标人须提交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未入围的投标人凭《未入围通知》领回保证金。
七、申请投标的地点、期限及保证金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通过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hfg.gov.cn)中“网上办事”进“物业信息上报”申请投标,凭《物业管理投标报名预约单》申请投标。
1、申请投标地点: 北京西路95号24楼招投标实施机构办公室;
2、申请投标期限:自 2014年11月18日14时至17时止;
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条件和约定期限,向招投标实施机构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和《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报名预约单》。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时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支票)递交给招标代理方,支票抬头为:上海申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有效投标人。
八、入围投标人确定:
有效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应当从中选择5家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入围投标人参与投标。
上海新安高投资有限公司设定入围投标人数5 家。招标人确定入围投标人时,组织所有有效投标人到场采取抽签方式公开进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到场监督。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在2014年11月19日根据抽签结果向投标申请人分别发出《资格预审入围通知》和《资格预审未入围通知》。
九、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结算形式采用包干制;
二、报名资料包括:1)物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等级证明(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网上打印报名预约单;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均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上海新安高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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