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中28-2南油田二次调整项目井口装置采办招标公告
渤中28-2南油田二次调整项目井口装置采办招标公告
货物名称: | 渤中28-2南油田二次调整项目井口装置采办 |
交货期: | 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订单为准 |
数量: | 共计 约21套(井次) |
交货地点: | 天津塘沽/山东龙口库房,实际交货地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项目概况: | 渤中28-2南油田位于渤海南部海域,东经119°31′~119°36′,北纬38°11′~38°15′,南与渤中34-1油田相邻,属于渤中28/34油田群,南距渤中34-1油田7.0km,西北距天津市塘沽188.0km,东南距山东省龙口市93.0km。油田范围内平均水深21米,平均潮差为2m~3m,大潮潮差4m左右,年平均气温13.6℃,属温带海洋季风气候。其北侧为渤南凸起带,是发育在黄河口凹陷中央构造脊北端的一个复杂断块,由主体区和北块两个断块组成。主体区与北块有相同的地质背景和相似的含油气条件,区域石油地质位置十分有利。本次调整区域位于主体区。 本次调整方案推荐井21口,包括13口生产井,8口注水井。涉及明化镇组12个单砂体,动用地质储量4455万吨;部分动用砂体存在气顶,气顶分布砂体少、储量规模小、有效厚底低、气顶指数小。 根据渤中28-2南油田二次调整项目作业量,招标人计划采用公开招标的模式采办本项目所需井口装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拟签订费率形式合同, 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后两年或者本合同项下全部作业完成之日为止,以先到者为准。主要技术规格:13-5/8"3M单筒单井套管头,11"3M单筒单井套管头,单筒单井采油树(BB级,配翼阀液动地面安全阀)锻件加工等,详细技术规格参见第五章“技术要求”)数量:共计 约21套(井次)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认证或ISO或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包含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PI SpecQ1;设计制造认证API SPEC 6A;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螺栓、螺母制造商应具备 API 20E《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的合金和碳钢螺栓规范》证书)及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其他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上述文件; 3)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备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能力; 业绩要求: 提供与本次投标相同的整套井口装置近5年内(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海上油田的合同2个,并且每个合同业绩井次不低于20口井,并具有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和到货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签字页(合同签字和盖章)、供货清单等。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a)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 b)用户签字盖章的成功运行证明文件或用户签发的临时接受证书或调试记录报告的复印件。 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井口装置的主要参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以上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19-202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下发,提供2018-2020年的) 2) 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a)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b)投标人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c)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d)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e)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f)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4 其他要求:为确保现场作业的连续性,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用合同。现场优先适用主合同。在主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效果(一般技术参数、指标和要求等,指合同技术附件中的非星号项),又不能及时整改,致使项目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形,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将中止主合同的执行,启用其对应的备用合同。如在启用备用合同期间,供应商经整改并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效果,则应当停止使用备用合同并重新启用主合同。备用合同中正在执行的具有连续性的工作,可延续至该项工作结束;在主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效果(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要求等,指合同技术附件中的星号项),则直接终止主合同的执行,启用其对应的备用合同。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到2022年06月24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标签: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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