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云财采〔2020〕2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认真执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昆财采〔2020〕1 号)采购“绿色通道”的情形,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完成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PCR仪 | 6 | 套 |
2 | 核酸提取仪 | 2 | 套 |
3 | 高压灭菌锅 | 1 | 台 |
4 | 超低温冰箱 | 1 | 台 |
5 | 医用冰箱 | 2 | 台 |
6 | 96孔板离心机 | 3 | 台 |
7 | 旋涡震荡器 | 3 | 台 |
8 | 多管震荡器 | 1 | 台 |
9 | 96孔封膜机 | 1 | 台 |
10 | 电子恒温加样台 | 2 | 台 |
11 | 掌上离心机 | 4 | 台 |
2.2供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明市五华区篆塘路15号);
2.3供货期:供应商自报最短供货期;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不少于1年;
2.5采购预算: *******.00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则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5 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 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由单位在册人员持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5.2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竞争性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5.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kmcs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篆塘路15号
联系人:王宪武
电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及电话:郭薇(159*****995)
传 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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