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经营性政府物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第二次公开招标的公告-114403064557678067/2020-00048
关于宝安区经营性政府物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第二次公开招标的公告-114403064557678067/2020-00048
10月28日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对2021年度宝安区经营性政府物业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公开招标,因报名的投标人数只有1家,达不到综合评标基本数,自然废标,需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项目范围: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政府物业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拥有以下其中一项资质:(1)广东省安全评价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甲级资质需在省安监局备案。(2)投标人具有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资格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8时00分(以资料接收时间为准!如在该时间节点之前未接收到投标资料或未按要求密封资料,则视为报名失效)
6.评标时间:2020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7.投标文件寄送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57号公共物业管理局404室
附件1: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经营性政府物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购买服务需求书
附件2: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经营性政府物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合同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招标
|
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经营性政府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