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皋兰县]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皋发改行审〔2022〕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
2.2、项目名称: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皋兰县蔡家河流域(三川口—蔡家河入黄口)
2.4、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河口湿地建设工程、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及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等。其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占地总面积12万㎡,日设计处理尾水规模为1万m3/d,建设水平潜流湿地3.2万㎡、表面流湿地8万㎡、配套输水管道1100m;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占地总面积8万㎡,日设计处理河流水规模为3.25万m3/d,建设表面流湿地7万㎡、生态砾石床预处理系统4000㎡;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有三川口、豆家庄、文山村3段,生态缓冲带修复总长度为202km,面积为*****㎡,生态护岸增加长度为1.7km;支流水阜河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三川口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总长度为5km。
2.5、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6、项目估算总投资:*****.68万元
2.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勘察;二标段:设计)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地质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及负责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后续配合工作)。
二标段: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工程相关内容的设计、变更、优化等后续服务等内容)
2.9、服务周期:
勘察:3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7月 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8 月 10 日
设计:4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7 月 1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8 月 20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勘查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三个月(2022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6月0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类似工程业绩指:工程类勘察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9年-2021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省外企业中标后应根据甘建设【2016】5 号文及甘建服【2020】272 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设计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三个月(2022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6月0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类似工程业绩指:河湖治理或流域生态修复设计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9年-2021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省外企业中标后应根据甘建设【2016】5 号文及甘建服【2020】272 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仼)。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2日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08日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ZR 格式一份、NGEF 格式一份、SNGEF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与招标文件编制工具相匹配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 、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
联系人:魏万代 联系电话:152*****340
通讯地址:皋兰县建德大厦8楼
4、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朱学军 联系电话:139*****869
通讯地址:皋兰县建德大厦13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对其因其他网站转载并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招标文件获取失败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
地址:皋兰县建德大厦8楼
联 系 人:魏万代
电 话:152*****340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49号9层907室
联 系 人:魏大程
电话:139*****447
监督单位: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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