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推动《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0〕62号)切实落地,现将《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苏驰晟

联系电话:0580-*******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舟山市港航国际大厦裙楼312办公室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0〕62号)精神,制订实施细则如下:

一、创业平台运营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

(二)补贴条件

1.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创业平台为入驻创业主体减免房屋租金。

2.补贴有效申请时间为租金减免期结束的12个月内。

3.申报时创业平台仍在运营状态。

(三)审核材料

1.《创业平台运营补贴申领表》(附件1)、《创业平台减免入驻企业房租明细表》(附件2);

2.创业实体入驻协议及减免房屋租金证明。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减免实际房屋租金的50%,年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

(五)其他

1.创业平台享受其他房屋租金补贴政策的,不予重复享受;

2.物业、水电等费用不计入房屋租金减免。

二、创业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

创业导师库、创业师资库人员或应邀提供创业服务的人员。

(二)补贴条件

在人社部门组织或参与的活动中提供创业服务。

(三)审核材料

《创业导师服务补贴申领表》(附件3)。

(四)补贴标准

创业活动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下的小型创业活动,服务补贴每次不超过1000元;参与人数在10人(含)以上且30人以下的中型创业活动,服务补贴每次不超过2000元;参与人数在30人(含)以上的大型创业活动,服务补贴每次不超过3000元;服务次数按实际时长核定,每次最长4小时。若需邀请特别专家,经人社部门报备,可按实际需要申报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三、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非本市户籍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

(二)补贴条件

1.在本市范围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在3年内。

2.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三)审核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

2.社会保障卡。

(四)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4000元。相关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四、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条件

1.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2.申请时用人单位应与新招用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

3.补贴有效申请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三)审核材料

1.《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5)、《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6);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四)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

(五)其他

1.中小微企业以劳务派遣形式与高校毕业生建立用工关系的,不予补贴。

2.同一高校毕业生先后在不同企业就业的,不予重复享受。

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网络创业认定人员。

(二)补贴条件

1.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即指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取工商营业证照等以外的其他就业形式。

2.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就业困难人员须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2年(含)以上。原国有、县以上大集体企业固定职工的在职期限以及军队退役人员经认定的军龄年限可以计算在“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2年(含)以上”内。

(三)审核材料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7);

2.社会保障卡,若申请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的,另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标准为5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补贴按季度发放。

(五)其他

1.自2020年8月1日起,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后不再缴纳失业保险费,原已参保的停止缴费,其原有缴费期限予以保留。

2.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灵活就业后,本人应及时办理中止灵活就业手续;对灵活就业人员失联、失踪,银行账户冻结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费等情况的,由经办机构办理中止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相关手续。

3.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满的,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期限延长无需个人申报。已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不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延长。

六、失业保险金

(一)补贴对象

参保失业人员。

(二)补贴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申领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四)补贴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其他

1.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2.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申领。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七、相关说明

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先前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今后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创业平台运营补贴申领表

申请单位


运营创业平台名称


平台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房租减免标准


减免期限


申请补贴信息

因疫情影响,为(家)入驻创业主体减免房租(元)
(大写);
现申请运营补贴(元)
(大写)。

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且未享受其他房屋减免政策,若有不实所有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附件2

创业平台减免入驻企业房租明细表

创业平台运营单位名称(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入驻创业主体名称

入驻时间

房屋月租金
(元)

租赁面积
(平方米)

房租减免起止时间

减免标准

减免总额

(元)

















































合计


1.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2.本表中的房租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

3.如享受非租赁方的房租减免政策,须减去政策享受额;

4.减免标准须填写具体减免计算方式,如每平米减免XX元、每个创业主体定额减免XXX元等。


附件3

创业导师服务补贴申领表

姓名


联系电话


导师类型

□创业导师库成员 □创业师资库成员 □其他

工作单位


职务


创业活动名称


创业活动时间


创业活动地点


创业活动参与人数


提供创业服务时间


提供创业服务种类

□创业经验分享 □创业培训 □企业问题诊断

□其他

申请补贴金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附件4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别

□在校大学生(所在院校: 专业: )

□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学校:

学历: 毕业年月: )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持证残疾人 □其他()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二、创业实体基本信息

登记注册类型:□企业 □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 □经认定的网络创业

创业实体名称


主要经营项目


成立日期


注册资金(万元)


特殊行业类别

□养老服务企业 □家政服务企业 □现代农业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经营地址)


申请补贴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结果送达方式

□自取 □网上自助查询 □短信送达(请填写手机号码: )

□邮寄送达(请填写邮寄地址: )

声明

本人或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附件5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补贴

信息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人,

申请就业补贴 元

(大写 )。

企业

承诺

我单位为中小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结果送达

方式

□自取 □网上自助查询

□短信送达(请填写手机号码: )

□邮寄送达(请填写邮寄地址: )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附件6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学历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社保缴费

时间

申请补贴金额(元)

















































































合计



附件7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社保卡工行账号


人员类型

□就业困难人员 □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网络创业认定人员

户籍所在社区


联系

电话

家庭


现住址


手机


灵活就业

情况

就业地


证明人

身份证

号码


就业内容


姓 名


月收入

元/月

联系电话


目前参保情况(请选择打√)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未参保 □其他

二、申请人承诺

1、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知晓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3、本人确认已办理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手续。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社区(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意见

经审核,该人员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自 年 月起参加失业保险,补贴自 年 月至 年 月(共计 个月)。

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一份,由社区(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留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一步做好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