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职工食堂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职工食堂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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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职工食堂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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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开选聘职工食堂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在局机关办公楼(东方市东方大道29号)后面建设干部职工食堂及配套停车场,现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及停车场建设工程。
二、工程内容:
(一)新建食堂:建筑约面积88.64㎡,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砖砌墙体,共一层,层高4.3米,女儿墙高0.52米。功能区包括厨房、备餐间、加工区、洗涤区、储藏间、卫生间、新建化粪池。主要装修内容包括墙地面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门窗工程、涂料工程、天棚工程、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
(二)就餐区改造(改建部分):建筑面积约108.63㎡(长15.3米,宽7.1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墙地面工程、门窗幕墙工程、天棚工程、电气工程等。
(三)新建停车场:建筑面积约159.9㎡(长39米,宽4.1米),混凝土基础,钢结构,夹芯板屋面。设置38个非机动二轮车位,带充电插座。
(四)以上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三、预算控制价(最终支付价款以工程结算审查价格为准):捌拾捌万捌仟壹佰零捌元玖角(¥:888,108.9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节假日除外),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106勤务保障室报名。
五、评标方式: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单位中,结合报价及同类工程项目经验综合考虑确定。
六、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黑名单”。
七、报价人报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质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之日起、等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八)近三年同类工程项目成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备注:以上材料仅报价单需要单独密封,其他材料现场报名时查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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