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建设国际Ⅰ期临床医院交流活动项目交易公告-11440310MB2D29853M/2020-00107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建设国际Ⅰ期临床医院交流活动项目交易公告-11440310MB2D29853M/2020-00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就《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建设国际Ⅰ期临床医院交流活动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SKCJJ-******
二、项目名称:建设国际Ⅰ期临床医院交流活动项目
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设国际Ⅰ期临床医院交流活动项目 | 14.00 | 项 | 1 | 含税 |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当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报名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名供应商应具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须包以下信息: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非企业无须提供;
(四)报名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需提供诚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诚信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要求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备齐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响应:
(一)响应方案(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八)《项目招标方案》中要求的其他评标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及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大楼318办公室(疫情期间,请将纸质件原件以快递方式寄付,到付件一律拒收)。
(三)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5-********
七、中标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竞价方式,按最低价中标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本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止。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九、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如有任何疑问,可来电进行联系,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5-********。
十、本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内容为准(http://www.szpsq.gov.cn/)。如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采购项目登记表
2.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建设国际Ⅰ期临床医院交流活动项目招标方案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标签: 交流活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