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2014A66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遂昌县东桥路(溪边路―平昌路)工程项目 已由 遂发投[2014]69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 遂昌县东桥路(溪边路―平昌路)工程施工监理 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 开 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东桥路(溪边路―平昌路)工程项目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南溪东岸地块。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包括道路工程[东桥路(溪边路-平昌路)、太和路连接线、村道、康庄路改线等四条路]、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工程,配套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及道路工程其他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多种型式挡墙、边坡防护及排水系统等。项目总投资为:3204.3809万元。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及道路工程其他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多种型式挡墙、边坡防护及排水系统等遂昌县东桥路(溪边路―平昌路)工程施工项目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验收、决算、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等)若工期延长不追加监理服务费;质量要求: 合 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3 要求投标人是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总监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人员。
3.4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 投标人或项目总监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总监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监理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2014 年 11 月 12 日起自行到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和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gzb.suichang.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下载”处下载。
7. 其他规定:
7.1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7.2 本工程列入标后重点监管项目,招标人对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实施指纹加脸谱考勤机进行考核,要求中标人按投标书项目监理部组建人员承诺到位,请各投标人做好充分准备。
8. 善意提醒:
8.1 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2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8.3 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陈 晶 联系 人:华素珠
电 话:****-*******(137*****561) 电 话:****-*******(189*****797)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107号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凯恩路224号文化局一楼
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时间: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