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眼镜片招标公告
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眼镜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眼镜片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16: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1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袁贺 联系方式:0431-********、******** | ||
附件: | |||
附件1 | SYZX2022-075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眼镜片采购招标文件.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X2020-075
项目名称: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眼镜片采购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眼镜片(材质要求:1.60:MR-8、1.67:MR-7、1.74:MR-74),产品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18号。
合同履行期限:1年,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以销售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2年出具),并具有2022年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1.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 2022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2.方式: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眼镜片采购+公司简称),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3.售价:500元/套。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眼镜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9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ZX2020-075
2.项目名称: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眼镜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品类 | 折射率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元/副) |
非球面树脂镜片 | 1.56 | 177 |
1.6 | 315 | |
1.67 | 537 | |
1.74 | 1046 | |
非球面树脂车房片 | 1.56 | 450 |
1.6 | 645 | |
1.67 | 855 | |
1.74 | 1176 |
5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眼镜片(材质要求:1.60:MR-8、1.67:MR-7、1.74:MR-74),产品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18号。
6.供货期限及服务期:1年,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以销售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2年出具),并具有2022年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 2022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眼镜片采购+公司简称),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3.售价:500元/套。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18号
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袁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拓维医疗产业有限公司配镜商店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1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袁贺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贺
标签: 配镜商店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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