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空气呼吸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海油工程-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空气呼吸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货物名称: | 海油工程-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空气呼吸系统购置 |
交货期: | 详见项目概况 |
数量: | 详见项目概况 |
交货地点: | DPP珠海和FPSO青岛 |
项目概况: | 流花11-1/4-1油田位于中国南海珠江口盆地,本次开发涉及正在生产的流花11-1油田、流花4-1油田以及新开发的流花11-1油田三井区。 流花11-1油田距香港东南约220km,将新建一座24井槽的四腿导管架钻采平台(LH11-1DPP)、一艘6万吨级圆筒型FPSO(LH11-1FPSO),其中LH11-1DPP场址水深约324.4m,LH11-1FPSO场址水深约312.1m。 流花4-1油田距香港约215km,油田将利用原水下井口开发,流花4-1油田水下生产物流利用原水下生产系统经海管输至原有PLET,再通过水下连接器及鹅脖经新建软管输至LH11-1DPP平台,同时油田新建一条流花4-1至流花11-1DPP平台间脐带缆。 数量:DPP:空气呼吸系统1套、自给式呼吸器17套、紧急逃生呼吸器162套、储物箱27个。FPSO船体:空气呼吸系统1套、自给式呼吸器55套、紧急逃生呼吸器144套、储物箱86个。 交货期:FPSO:2023/3/30、DPP:2023/4/15,★延期超过2周,其投标将被拒绝。 |
项目所在地: | 珠海、青岛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空气呼吸系统仅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为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为国外品牌,可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所投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书;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或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此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 (6)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7)投标人须签署《承诺书》,并附上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需投标时提供。 2、资质证书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SCBA及EEBD由CCS或DNV船级社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证书中的产品型号应包含投标产品型号; (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SCBA由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CCCF证书)。且要提供配套的由国家认证机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证书中的产品型号应包含投标产品型号; (3)上述资质证书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证书,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证书,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其他证书要求: (1)承诺交货时提供CCS颁发的呼吸系统(LQ-X-6801)产品检验证书; (2)承诺交货时提供CCS颁发的呼吸系统(HULL-X-6801)船用产品证书; (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询。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空气呼吸系统(应至少包含压缩机、空气储瓶、供气站、SCBA及EEBD)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至少1项海洋工程项目的销售业绩,业绩中产品必须与本次投标产品的品牌(制造商)一致,合同的签署方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的代理商。 (2)海洋工程业绩系指用在固定式海洋石油、天然气及水处理平台,浮式海洋石油及天然气处理平台(含FPSO、SEMI、TLP、SPAR等),海上风电,海洋船舶(包括钻井船)的业绩。 (3)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及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合同内容应至少体现产品使用环境、产品品牌、产品型号、供货清单、合同签署日期、到货验收等。以上销售业绩的整个空气呼吸系统各部件(应至少包含压缩机、空气储瓶、供气站、SCBA及EEBD)应在同一个合同中视为一项业绩,不接受单独销售的合同。 (4)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到2022年06月24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页面钩选“仅参与公开招标”选项,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填写: liwei6@cnooc.com.cn)。 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工程-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空气呼吸系统购置;招标编号:2022-HW-GK-HYGC-1238/01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liwei6@cnooc.com.cn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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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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