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庆元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庆元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205-******-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或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庆元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程位于庆元县境内,共计实施里程约500公里,其中农村公路提升工程约34公里,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约371公里,重要农村公路改建工程约50公里,通行政村双车道改建工程约32公里,农村联网公路约12公里,农村危桥加固及景观整治提升,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建安费约*****万元。主要对我县境内农村公路新建、拓宽改建、提升、路面大中修等内容。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 EPC(即: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勘察、初步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工作。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8个月(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其中大中修工期6个月;提升及新、改建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新、改建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提升、路面大中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

③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详见附录1-5)。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具有相应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和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具有设计甲、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须满足)。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扫描件。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22年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5435743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以下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5435743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工作人员处(财务室409)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月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室(庆元县城东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2022年 月 日09时30分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室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

公示时间: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0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71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毛伟华联 系 人:马希青

电 话:138*****272电 话:0578-*******137*****036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设计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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