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高标准基本农田认定数据检验及建库招标公告
通榆县高标准基本农田认定数据检验及建库招标公告
1. 根据通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受通榆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就高标准基本农田认定数据检验及建库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现邀请投标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预审。
2.采购项目:通榆县高标准基本农田认定数据检验及建库项目(项目编号: TYZC2014-46)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从事该项目所需的其他资质
3.1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吉林省基本具备条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认定项目。投标人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已经备案。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并具有从事基本具备条件的高标准农田认定项目管理经验;其他专业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近3年内投标人应承担过至少1项基本具备条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认定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资格预审中还应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8)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认为对其本次投标有利的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需提交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不接受零散材料)
原件预审后退还。
4.招标标的:
项目目标及内容:按照《关于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计划及投资估算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2]117号)文件要求,通榆县于2012-2015年,需要完成10000公顷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其中基本具备条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认定任务5000公顷,分别为:八面乡2000公顷;新华镇3000公顷。
通榆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以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准。
提交成果:
基本认定:工作报告、技术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工作时限:40个工作日
5.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
5.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符合投标人资格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30前到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开通镇民主东路229号)政府集中采购科报名。
资格预审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每天9:00~11:00、14:00~16:30 (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领取: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我单位预审合格的通知后,请于2014年11月26日~12月2日9:00~11:00、14:00~16:30到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开通镇民主东路229号)政府集中采购科领取招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下午14:00。
5.4开标地点:通榆县政务大厅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洪莉
联系电话:138*****338
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卢 奇
联系电话:0436-*******
邮政编码:137200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1:
资格预审申请书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科)并采购人名称 :
根据你方发布的(采购人名称+货物名称)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我公司自愿提交公告要求提交的资格文件供审查。
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清单:
1、
2、
…………
我公司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我公司已按你方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注册成为你局的注册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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