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超净工作台等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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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超净工作台等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JGP-2022-H-01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商业大学超净工作台等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GP-2022-H-015 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超净工作台等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208.0万元 最高限价:208.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1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第一包、第三包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人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2包: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第二包只接受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3包: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第一包、第三包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人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第一包、第三包(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第二包(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推出政府采购定向支持实施细则》要求,本项目第二包只接受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以上均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到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会议室。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和网上领取。网上领取要求: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JGP-2022-H-015项目文件费”。(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名称、开票信息、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3)邮件主题为:HJGP-2022-H-015项目报名信息。(4)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注: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黄河道支行账号(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68*****1416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 联系方式:131*****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1*****93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
标签: 超净工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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