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滨海新区辖区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JT-2022-A-1015)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滨海新区辖区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JT-2022-A-1015)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滨海新区辖区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GJT-2022-A-101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滨海新区辖区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中国一重研发大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JT-2022-A-1015 项目名称:2022年度滨海新区辖区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17.06万元 最高限价:1917.0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7月12日至 2022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第1、2、3、5、6、8、9包申请人须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2)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承诺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银行付款回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出具);(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2 第4、7、10包申请人须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2)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承诺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银行付款回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出具);(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对上述项目中的10个包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到 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中国一重研发大楼6楼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index.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一重研发大楼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中国一重研发大楼6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李工 电 话:022-********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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