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2-471806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2-471806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
(三)预算金额:582,8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8 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6月 服务结束时间:2022年12月 | 一、审计目标为促进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职、规范用权、干净做事、勤政廉政,增强国有企业经营活力,确保国有资产经营的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称国资局)拟对区属国有企业本届班子成员2018年11月-2021年11月期间履行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主要是检查任期以来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等情况,通过对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的检查,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区分其所负的经济责任。二、审计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三、审计对象河源市润业投资有限公司、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河源市高新区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原“河源市先科科技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四、审计范围 主要是对区属国有企业2018年11月-2021年11月的财务收支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包括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重大经济决策及有关投资、交易活动的合规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等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追溯以前年度。五、审计内容和重点(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公司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上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二)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审查公司有无明确的经营发展战略,有无进行战略分解并落地执行;重点查阅公司年度总结、专项报告、重点项目工作报告等资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核实。(三)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审查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通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的对比,分析差异。(四)重要项目、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其效果。审查公司对内对外投资、大额经济合同等重大经济决策是否严格履行了内部控制程序、采取民主科学决策;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价,有无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现象。(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是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审查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有无定期进行对账,有无长期挂帐和利用往来账户低估收入,有无高估应收、应付款,有无呆、坏账等问题;获取大额资产购置明细,抽样审核大额资产购置、重大项目的决策程序、资金来源、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合理;审查企业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增减变化等。(六)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审查任期内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各项资产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账外资金;通过对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确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国有资产有无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审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是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是否做到权责明确、协调运作、相互制约,有效发挥各自的作用。(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审查企业内控制度的涵盖范围,是否做到涵盖企业所有重要经济业务,重点核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业务流程;审核企业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发挥,查实企业关键岗位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关键控制环节都设置了控制点,是否做到不相容职务和岗位分离;审查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九)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主要审核负责人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上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十)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六、审计成果出具《河源市润业投资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河源市高新区招商投资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6月18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赖小姐 0762-*******
采购单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06月18日
标签: 审计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