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电地区电力建设10kV及以下(补充设计)当卡村通电工程水泥杆招标公告
无电地区电力建设10kV及以下(补充设计)当卡村通电工程水泥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13年玉树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10kV及以下(补充设计)当卡村通电工程水泥杆采购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QH14-11-zb20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玉树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3]10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玉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一般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及企业自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水泥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水泥杆 | 运距 | 单位 |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
1 | 玉树市下拉秀当卡村通电工程(乃多寺片区) | Φ150-10-1214 | 559 | 根 | 920 | km |
2 | 玉树市下拉秀当卡村通电工程(当卡村片区) | Φ190-12-1414 | 119 | 根 | 920 | km |
Φ150-10-1214 | 335 | 根 | 920 | km |
2.3主要技术参数:见上表。
2.4交货期:2014年12月30日前交货。
2.5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项目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需提供由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投标人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今)具有至少2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指买卖双方订立的购买合同、中标通知书、设备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具有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以及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必须提供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且生产装备满足下列要求:(生产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生厂商的下列证明文件)
具有电焊机、对焊机、滚焊机等焊接设备;具备3米、4.5米、6米、10米、12米长度的重力钢模设备;具备混凝土搅拌机及离心机设备;具备窑式蒸汽养护及吊运设备;具备材料理化试验设备和技术人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4小时 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05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玉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810016
联 系 人:孙晶、司滟雯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b0737_2@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 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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