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大气污染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大气污染监测仪器设备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联系方式:荣霞****-********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联系方式:焦阳****-********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污染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76-201411GC83/01-04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分包情况:
包号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指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VOC)测定仪、气相色谱仪(非甲烷总烃分析)4台(套)、1台(套)1、用于大气、污染源总挥发性有机物监测。2、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2、投标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投标人如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设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提供原件)。
2挥发性有机物(VOC)采样设备(苏码罐、积分采样器)40个用于大气、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的现场采样。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2、投标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投标人如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设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提供原件)。
3烟道气PM2.5采样器、便携式烟气重金属采样仪2台(套)、2台(套)1、用于废气中的PM2.5采样。2、用于固定污染源颗粒物重金属及气态重金属的采样。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2、投标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投标人如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设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提供原件)。
4便携式汞分析仪(配采样仪4台套、吸附管若干支)1台(套)用于环境空气及废气中的汞含量实时监测。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2、投标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投标人如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设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提供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楼2216室时间:2014年11月14日至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方式:购买售价:200元/包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2月5日上午10:30
八、开标日期:2014年12月5日上午10:30开标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五
九、本项目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
十、其他:投标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办理: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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