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分局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中卫分局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宁夏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4]51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宁黄河桥治超站、甘塘治超站技术改造。
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实施。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省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得以挂靠、相互串通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3.5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造价、招标代理及其他)的不得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进行投标报名。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133*****234。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11月13日起至2014年11月19日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计量器具许可证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上述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
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代理机构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计量器具许可证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单位介绍信由招标代理人机构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上传成功后必须将以上与上传资料一致的所有原件带至招标代理人处审核,原件审核通过且上传资料真实,报名方算成功,投标人可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至少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处领取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过期后果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3日9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邮编750011)。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
地 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大道与应理南街交汇处
电 话:****-*******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人
单 位:宁夏广成交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531室
电 话:****-*******
联系人:李女士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时间:2014/11/13 17:44:09阅读次数: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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