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征集市场战略投资者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征集市场战略投资者
标的名称 |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征集市场战略投资者 | ||
项目编号 | QY******HN0147 | 挂牌价格(万元) | ¥见正文 |
首次登载报刊 | 海南日报 | 点击次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2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07-18 |
标的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 |
交易方式 | 综合评议 | 保证金(万元) | *****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征集市场战略投资者 | 项目编号 | QY******HN014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18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 本次交易活动无条件终止 |
混改项目简介 |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拟以持有的相关股权及项目资产作价出资,同时引入1家国资股东、1家市场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发起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现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1家市场战略投资者。 | ||||||||||
混改方式 | 委托方拟采取新设公司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具体如下: 1、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其中委托方认缴2.32亿元,持股29%;市场战略投资者认缴2.72亿元,持股34%;国资股东认缴1.76亿元,持股22%;员工持股平台认缴1.2亿元,持股15%。 2、委托方拟将所持有的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金林通用航空研究院有限公司4家企业股权和“海南地区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项目资产,以2021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对新设公司作价出资,其中2.32亿元计入实收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市场战略投资者通过货币出资方式,以不低于2.737亿元对新设公司投资入股,其中2.72亿元计入实收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国资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出资方式对新设公司投资入股,并与市场战略投资者“同股同价”,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其认缴出资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市场战略投资者出资额(挂牌底价) | 不低于人民币2.737亿元 | ||||||||||
项目概况 | 拟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 拟新设公司名称 | 海南金林通航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登记为准) | ||||||||
注册地 | 暂定海南省海口市 | ||||||||||
经营范围 | 通用航空服务;机场、空域管理等航空装备和软件系统研发及销售;航空器起降场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航空运动赛事组织、承办、运营、推广;专业展会组织、承办、运营、推广;航空器制造、组装、维修;航空器及配件代理销售;航空作业及服务;航空俱乐部运营、管理;航空旅游项目投资、开发、运营;产业地产开发、投资、销售;酒店及民宿投资、运营、管理;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管理;项目投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最终以注册登记为准)。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亿元 | ||||||||||
新设公司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9% | |||||||||
2 | 国资股东 | 22% | |||||||||
3 | 市场战略投资者 | 34% | |||||||||
4 | 员工持股平台 | 15% | |||||||||
委托方基本情况 | 名称 |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2#楼 | ||||||||||
注册资本 | 95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王吉 | ||||||||||
委托方拟出资资产基本情况 (归属委托方权益按实缴比例划分) | 委托方持有的四家企业有关情况 | ||||||||||
企业名称 | 委托方持股比例 | ||||||||||
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92.45% | ||||||||||
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 51.00% | ||||||||||
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
海南金林通用航空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23% | ||||||||||
四家企业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7月31日的评估数据,单位:万元 | |||||||||||
公司名称 | 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海南金林通用航空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资产总额 | 8003.43 | 3417.8 | *****.23 | 1034.98 | |||||||
负债总额 | 548.69 | 1277.46 | *****.67 | 210.87 | |||||||
净资产 | 7454.74 | 2140.34 | *****.56 | 824.12 | |||||||
归属于委托方所有者权益 | 6891.89 | 2070.25 | *****.56 | 188.16 | |||||||
二、海南地区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项目资产情况 | |||||||||||
“海南地区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项目委托方投资2276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项目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1467.28万元。 | |||||||||||
拟出资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7月31日 | |||||||
评估价值 | 人民币2.******亿元 | ||||||||||
混改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企业决策文件 |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及文号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琼国资产(2022)59号)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预公告的相关情况 委托方于2020年4 月1日在海南日报、海南省国资委网页及公众号、海南产权交易网、委托方网页及公众号等公开平台上发布了该项目的预公告。 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的相关情况 (一)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情况 1、委托方于2021年4月9日向海南省国资委申请对通航综合业务板块相关资产开展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为: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海南中部白沙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基准日为2021年7月31日。海南省国资委作出批复,同意委托方的清产核资事项申请。 2、委托方委托海南产权交易所公开选聘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对海南金林通航综合业务板块涉及的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清产核资。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于2021年10月20日对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且《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已经海南省国资委批复。 4、相关《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的具体、详细的信息,委托方已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供,意向投资人认为有必要的,可向海南产权交易所申请查阅资料。 (二)资产评估的相关情况 1、委托方于2021年4月13日向海南省国资委申请对通航综合业务板块混改相关资产开展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工作范围为: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海南瀚翔通用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包括海南金林花卉有限公司)、海南金林通用航空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海南金林海南地区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7月31日。海南省国资委经第十八期专题会,审议同意海南金林开展资产评估事项。 2、委托方委托海南产权交易所公开选聘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对海南金林通航综合业务板块涉及的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海南瀚翔通用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包括海南金林花卉有限公司)、海南金林通用航空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海南金林海南地区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项目资产开展资产评估。 3、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对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海南瀚翔通用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包括海南金林花卉有限公司)、海南金林通用航空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海南金林海南地区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项目资产分别出具了《企业混改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且《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海南省国资委备案。现将《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各公司特别事项说明摘录如下: (1)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瀚翔通用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具体详见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0、3634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0号《资产评估报告》可知,本次评估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对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1-7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琼报字[2021]第*****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利用了上述《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及数据(具体详见《信会师琼报字[2021]第*****号》)。 根据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0号《资产评估报告》可知,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海口甲子“航空、科技体育文化旅游”项目(海口甲子通用机场)土地性质仍属于农用地。受海南省多规合一、项目规划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尚未进行“农转用”土地变性,无法办理建筑工程三证。地上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书。 (2)海南中部白沙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详见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1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1号《资产评估报告》可知,本次评估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对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白沙通用机场公司)2021年1-7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琼报字[2021]第*****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利用了上述《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及数据(具体详见《信会师琼报字[2021]第*****号》)。 根据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1号《资产评估报告》可知,白沙通用机场公司和海南白沙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于2020年5月27日签订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土地租金注资协议书。甲方将所属白沙黎族自治县青年农场(白沙黎族自治县青年农场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全面移交甲方管理)名下面积约1115亩(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按现状出租)的土地出租给白沙通用机场公司。(土地证号:白国用[2004]第122号,总面积******平方米)。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39年4月30日止。截止报告出具日白沙通用机场公司建设的位于白沙县元门乡通用机场项目部分土地性质已规划调整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其中面积为2.7785公顷),尚处在建设用地摘牌阶段。白沙通用机场公司建设的位于白沙县元门乡通用机场项目地上建筑物部分农业设施库房已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但尚未结转固定资产,也未办理产权证书。 (3)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金林花卉有限公司(具体详见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29、3635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29号《资产评估报告》可知,本次评估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对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林农业公司)2021年1-7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琼报字[2021]第*****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利用了上述《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及数据。(具体详见《信会师琼报字[2021]第*****号》) 根据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29号《资产评估报告》可知,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金林农业公司建设的木排生态农庄项目(金林春晓项目)中7栋建筑物已被儋州市政府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公司正在办理核销内部审批流程。金林农业公司建设的“金林通航+木排休闲生态农庄”项目(儋州市和庆通用机场)四个展馆占用土地性质报备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配套设施用地),2020年8月28日已取得儋州市和庆镇人民政府同意备案,尚未办理产权证。 (4)海南金林通用航空研究院有限公司(具体详见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2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2号《资产评估报告》可知,截止评估基准日,海南金林通用航空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金林研究院)对华夏九州金林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九州公司)没有实际出资。 (5)海南金林海南地区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项目固定资产(具体详见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3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33号《资产评估报告》可知,截止评估基准日,海南金林海南地区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项目固定资产减值214.98万元,减值率12.78%。 4、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随附的相关资料的具体、详细的信息,委托方已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供,意向投资人认为有必要的,可向海南产权交易所申请查阅资料,并有义务自行尽职调查。 (三)委托方已聘请中介机构,就评估基准日至2022年5月31日之间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用于披露海南瀚翔航空体育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海南瀚翔通用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海南中部白沙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包括海南金林花卉有限公司)、海南金林通用航空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海南金林海南地区低空空域空管服务保障示范区项目资产在此期间的财务状况变动。 三、《海南金林集团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方案》的相关事项 1、委托方已于2022年5月19日向海南省国资委申请审议《海南金林集团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方案》,海南省国资委已审议通过并批复。 2、《海南金林集团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方案》及其他随附的相关资料的具体、详细的信息,委托方已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供,意向投资人认为有必要的,可向海南产权交易所申请查阅资料。 四、特别说明事项 (一)关于委托方拟作价出资资产情况、混改新设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治理结构、员工持股平台构建、人员分流方案等详细内容,已在《海南金林集团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方案》、《海南金林集团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方案(简化)》中进行相关表述,请意向投资人认真查阅。 (二)《出资协议书(草案)》、《混合所有制公司章程(草案)》已在附件中提供,将作为今后出资磋商的基础,请意向投资人认真查阅。 (三)为确保企业混改期间职工队伍的稳定,避免出现社会稳定问题。委托方已在《海南金林集团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方案》、《海南金林集团通航产业板块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方案(简化)》、《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章程(草案)》、《出资协议书(草案)》等材料的相关章节中对员工分流、待遇保障等员工保障提出具体安排,请各意向投资人认真查阅。新设公司应按上述文件中的安排实施执行。 (四)相关资产的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出资估值及定价的基础,请意向投资人认真查阅。 (五)除以上关键信息外,本项目挂牌期间,委托方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披露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申请书中拟作价出资的资产情况、存在的特别说明情况等事项,故各意向投资人应尽合理注意义务查阅相关资料。若需进一步了解本次挂牌事项内容的,可联系海南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申请查询信息及查阅资料,委托方将在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积极配合。挂牌期满后,视为委托方已充分向各意向投资人披露本项目挂牌资料及信息,各意向投资人亦已充分知晓本次委托挂牌项目等各方面信息。 (六)通过公开程序确定的候选方,应在海南产权交易所发出综合评议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委托方完成磋商。磋商期间,各方均可进一步了解相关资产情况,与委托方磋商成功的候选方应与委托方草签《出资协议》或《合作意向书》,此时草签《出资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的候选方确定为市场战略投资意向方,并由委托方书面函告海南产权交易所。市场战略投资意向方与委托方草签《出资协议》或《合作意向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委托方与市场战略投资意向方、国资股东、员工持股平台签订《出资协议》并完成新设公司注册,此时市场战略投资意向方正式成为市场战略投资者。 (七)若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或国资股东或员工持股平台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式签订新设公司《出资协议》的,市场战略投资意向方与委托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已收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市场战略投资意向方。 | ||||||||||
市场战略投资者资格条件 | 市场战略投资者或与其有控制权的关联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运作国企混改的成功经验; 2、具有可与新设公司海南金林通航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通航产业资源实现上下游联动的资源; 3、具备成功运作企业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经验; 4、具备与新设混改公司海南省通航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航项目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相匹配资金实力的企业。 | ||||||||||
报名手续 | 1、意向投资人应在2022年7月1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投资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投资申请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资协议》范本(已知悉并盖章)。 2、意向投资人公告期内至交易所获取《综合评议实施方案》,安排现场调查,按照《综合评议实施方案》规定编制文件,并于综合评议当日提交至交易所,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竞买本项目。 | ||||||||||
保证金及违约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人民币1.36亿元 二、缴纳时间:2022年7月18日17:00前缴纳 三、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20*****192******** 四、意向投资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委托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与委托方磋商成功并草签《出资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后单方放弃投资的; 2、确认为市场战略投资意向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及相关各方签署《出资协议》的; 3、未按照《出资协议》规定支付出资款项的; 4、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五、根据综合评议结果,除候选方之外的其他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 ||||||||||
遴选方式 | 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投资人,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市场战略投资意向方。 确定市场战略投资意向方的方式: 1、根据综合评议结果,得分60分及以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名中选候选方,两名顺位递补候选方(不足两名取一名)。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经综合评议,综合得分为60分及以上确定为中选候选方。 2、评议结果在海南产权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候选方应与委托方完成磋商。签订《合作意向书》或草签《出资协议》后,经委托方来函确认最终的市场战略投资者意向方。海南产权交易所向交易双方发送《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航板块混改引进战略投资者征集结果通知书》。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委托协议》和《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企业投资意向登记书》、《出资协议》范本、新设立公司章程等,资料备阅。 | ||||||||||
重要提示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对申请挂牌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海南产权交易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2、本项目挂牌公告与申请挂牌材料中表述不一致或有遗漏的,以委托方提供的申请挂牌材料内容为准; | ||||||||||
联系方式 | 项目咨询:黄女士******** 报名咨询:李女士******** 刘女士 ********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17:00止(工作日) 单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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