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湖花苑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碧湖花苑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4]95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阜宁县金沙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碧湖花苑供配电工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碧湖花苑供配电工程
2、项目概况:阜宁县碧湖花苑工程,位于城南新区境内;建筑面积约7301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0886平方米,商业2125平方米;项目采购预算价为497.32万元,采购资金为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小区内25幢楼(均为多层,建筑面积约73011㎡)的供配电设施采购及安装服务等。包工包料,共分一个标段(具体参数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材料采购、制作、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正常运营使用。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二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送变电专业承包施工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及其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电力工程专业或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6、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9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陈建通,联系电话:****-********
五、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1)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9日09: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9日09: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本项目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的3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50%;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并经有权部门审计结束满一年后的30日历天内,再付审计价的30%;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并经有权部门审计结束满两年后的30日历天内按最终审计价结清余款。
十、招标人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金沙湖境内
联系人:姜昊求 联系电话:153*****063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曹步梅 联系电话:****-********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四 年 十一 月 十三 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碧湖花苑供配电工程项目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金沙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碧湖花苑供配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4]95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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