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外墙陶瓷砖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外墙陶瓷砖招标公告
一、南通市通州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在建设中,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此项目的总承包单位,现对该项目的外墙陶瓷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外墙陶瓷砖采购
2、工程地点:湘江北路东侧、运盐河北侧
3、招标规模:约*******片(以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控制价:1.00元/片(包含填缝配套材料所有费用、税金在内的施工现场落地价)。
5、招标范围:外墙陶瓷砖采购
6、质量要求:优等品
7、供货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开始供货,7天内全部供完(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
8、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建筑材料或瓷砖销售。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具有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五、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具有类似成功案例业绩(提供供货合同);
4、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以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叁万元(现金方式密封提交,随投标文件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
2、开标当日,投标者参加开标前应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招标资格。
3、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14年12月3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通州区人民政府东侧)。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提醒
1、南通市通州区政府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商家在报名、投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招标前,可提出询问或质疑。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银河路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银河桥自来水公司对面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陈先生 ****-******** 150*****585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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