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1号线充电站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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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项目1号线充电站设备 招 标 书 项目名称:金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项目1号线充电站设备 招标单位: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金华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14年 11月 14 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 为了降低项目投资,保证工程质量,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形式选择设备供货厂家。 为此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金华BRT1号线纯电动公交充电站(直流电源充电机柜、充电架及附件)设备产品的采购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 1. 招标内容:金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项目1号线充电站设备(直流电源充电机柜、充电架及附件)。 2. 规格、数量、要求:详见第三章 3. 发标时间:2014年 11 月 14 日9时。 4. 发标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八达中路501号行政楼322室 5.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1 月 21 日17时整 6. 询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户行: 帐 号: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2014年 11 月 14 日 第二章 项目简介 金华BRT1路纯电动公交线起始于浙师大(尖峰山)站,终止于市体育中心站,线路单程15.5公里,发车间隔3分钟。营运车辆为34台青年12米纯电动公交车以及4台青年18米纯电动公交车。 第三章 招标产品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 招标产品一览表 表一:直流电源充电机柜
表二:充电架及电缆
注:实际所需BVR150mm2铜芯软电缆长度根据具体施工情况核定。 表三:报价一览表
表四:备品备件一览表
注:投标单位的报价应是标底物的图纸分解清单报价,并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总价应包括安装指导费、运输费、税金和利润等)。 第二部分 直流电源充电机柜、充电架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总则 1.本要求适用于新型动力电池公交客车充电站直流电源充电机柜、充电架的设计,包括结构、性能、试验、安装和调试。 2.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符合本要求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二、参照的主要标准 除本招标书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本招标书遵循的主要技术标准及规定
三、 直流电源充电机柜、充电架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3.1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3.1.1海拔:海拔高度2000米。 3.1.2温度: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20℃≤T≤50℃ 3.1.3相对湿度: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 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 3.2正常使用的交流输入电气条件 在以下交流输入电气条件下,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3.2.1 频率:频率变化范围不超过工频的±2%。 3.2.2 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342V~418V。 3.2.3 交流输入电压不对称度:不超过5%。 3.2.4 交流输入电压畸变率:交流输入电压为正弦波,非正弦含量不超过额定值10%。 3.3 结构要求 3.3.1结构组成 分体式充电机的基本构成包括:充电机柜和充电架。 3.3.2整体结构要求 充电机应采用金属外壳。 充电机壳体应坚固。 结构上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3.3.3标志 (1)每套充电机柜应有铭牌,并装设在明显位置,铭牌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a)设备名称。 b)型号。 c)技术参数: 额定交流输入电压,V。 额定直流输出电流,A。 直流标称电压,V。 d)质量,kg。 e)出厂编号。 f)制造年月。 g)制造厂名。 (2)充电机柜各种开关、仪表、信号灯等应有相应的文字符号作为标志,并与接线图上的文字符号一致,要求字迹清晰易辨、不褪色、不脱落、布置均匀、便于观察。 3.4 适用电池 锰酸锂、钛酸锂电池、多元锂电池。 3.5 基本技术参数 3.5.1 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 AC 3.5.2 额定输出电压:750V DC(DC 600V—最高750V) 3.5.3 额定输出电流 225KW充电机额定输出电流300A。电流在0至300A内可调 3.5.4 谐波电流含有率 充电机采用PWM整流技术 (高频开关模块)输出的2-25次谐波电流含有率小于国家电网要求。 3.5.5 功率因数:大于0.95。 3.5.6 稳流精度:不大于±0.5%(在20%~100%输出额定电流时)。 3.5.7 稳压精度:不大于±0.5%(在0%~100%输出额定电流时)。 3.5.8 均流不平衡度:不大于5%。 3.5.9 纹波系数:不大于0.2%。 3.5.10 效率:大于90%。 3.5.11 噪声:不大于60dB(距装置1m处)。 3.5.12 电磁兼容: 应达到GB/T 19826-2005《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5.4的要求。 3.5.13 各部件的温升: 应达到GB/T 19826-2005《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5.3.5的要求。 3.6 防护及保护 充电过程应对电池不造成伤害,并且也不会给周围的环境和人带来伤害。 3.6.1 IP防护等级:IP54(室外)。 3.6.2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GB/T 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 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3.6.3 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3.6.4 电击防护要求 充电机的电击防护要求应符合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中第9章的要求。 3.6.4.1 电气隔离 充电机输入输出做隔离处理,不共地。 3.6.5 电气绝缘性能 3.6.5.1 工频耐压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电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3.6.5.2 冲击耐压 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表1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3.6.5.3 绝缘电阻 充电机输入回路对地、输出回路对地、输入对输出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 MΩ。 3.6.5.4 漏电流 充电机对地漏电流应小于3.5 mA。 3.7 充电机及各部件要求 3.7.1 充电机和IGBT电源模块 3.7.1.1 IGBT电源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将交流电源变换为高品质的直流电源,应采用脉冲宽度调制方式原理。模块应由全波整流及滤波器、高频变换及高频变压器、高频整流滤波器等组成。 3.7.1.2 每个电源模块内部应具有监控功能,显示输出电压/电流值,当监控单元故障或退出工作时,电源模块应停止输出电压。正常工作时,模块应与直流充电机监控单元通信,接受监控单元的指令。 3.7.1.3 IGBT电源模块应具有交流输入过电压保护、交流输入欠电压报警、交流输入缺相告警、直流输出过电压保护、直流输出过电流保护、限流及短路保护、模块过热保护及模块故障报警功能。模块应具有报警和运行指示灯。任何异常信号应上送到监控单元。 3.7.1.4 充电机不同相位的两路或多路交流输入进线应均匀接入充电机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上,以实现高频整流。 3.7.1.5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应具有带电插拔更换功能,具有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3~8秒,以防开机电压冲击。 3.7.1.6 充电机内如果有一台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损坏,应不影响充电机整体的正常工作。 3.7.1.7 充电机应具有限压限流特性、当模块输出电流小于其设置电流时,模块工作在恒压状态;当模块输出电流大于其设置电流时,模块工作在恒流状态。 3.7.1.8 充电机应具有恒流充电→恒压充电→停止充电自动切换功能。 3.7.1.9 充电机启动和停电恢复应人工确认后才能恢复功能。 3.7.1.10 充电机应具有急停功能。 3.7.1.11 充电控制及充电监控模式采用无线通讯连接模式。 3.7.2 充电机监控单元 监控单元应具有完善的监控功能,至少应具有以下监控功能: 3.7.2.1 模拟量测量显示功能:测量显示充电机交流输入电压/电流、充电机输出电压/电流、各个高频电源模块输出电流等。监控单元电流测量精度在(20%~100%)额定电流范围内,其误差应不超过±1%;电压测量精度在(90%~120%)额定电压范围内,其误差应不超过±0.5%。 3.7.2.2 控制功能:监控单元应能适应充电机各种运行方式,能够控制充电机自动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停止充电运行状态。 3.7.2.3 告警功能:充电机交流输入异常、电源模块告警/故障、直流输出过/欠压、直流输出过流、充电机直流侧开关跳闸/熔断器熔断、充电机故障、充电机监控单元与充电站监控系统通讯中断、监控单元故障时,监控单元应能发出声光报警,并应以硬接点形式和通讯口输出到监控系统。 3.7.2.4 事件记录功能:监控单元应能储存不少于100条事件。充电机告警、充电开始/结束时间等均应有事件记录,应能保存至少20次充电过程曲线,事件记录和曲线具有掉电保持功能。 3.7.2.5 参数整定和操作权限管理:监控单元应具有充电机参数整定和操作权限密码管理功能,任何改变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的操作均需要权限确认。 3.7.2.6 通信功能:充电机的监控单元和交流侧电能表应具有数据通信功能;电能表的通信规约应符合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的要求。 3.7.3 人机操作界面 3.7.3.1 充电设定方式:可分为自动设定方式和手动设定方式两种。 a)自动设定方式是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蓄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b)手动设定方式是由操作人员设置充电方式、充电电压、充电电流等参数,在电动汽车与充电机连接正常且充电参数不应超过电动汽车蓄电池管理单元最大许可范围时,充电机根据设定参数执行相应操作,完成充电过程。充电机采用手动设定方式时,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指示信息。 3.7.3.2 显示输出功能 应显示下列信息: a)电池类型、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功率、充电时间、交流侧电能量计量信息、直流侧电能量计量信息。 b)在手动设定过程中应显示人工输入信息。 c)在出现故障时应有相应的提示信息。 d)电池最高和最低温度。 f) 最高、最低单体电池电压。 3.7.4 充电架 a)充电架采用304不锈钢管,主钢管直径不小于150mm,壁厚不小于4 mm b)带电体铜排应镀银(或镀锡),其规格不小于50x5 c)充电架高度满足纯电动公交车的要求(具体参数中标单位与青年汽车客研所对接)。 d)充电机整体结构美观,稳定。 e)导电铜排与充电架(不锈钢管)主体间的绝缘装置总成固定应符合国家相关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的试验标准。 3.7.5 非车载充电机柜体要求 3.7.5.1 柜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宜采用标准化、高可靠性元件和组件。装置结构模式由插件组成插箱或屏柜。插件、插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 3047的规定。装置中的插件应牢固、可靠,可更换。屏体及包括所有安装在屏上的插件、插箱及单个组件应满足防震要求。插件、插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所有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运行、调试、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对装置中带有调整定值的插件,调整机构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锁紧设施。 3.7.5.2 电缆的固定件应该保证不会触及电缆的金属部分;电缆固定部件的设计应保证在装配时,能将电缆固定在正确位置,电缆固定部件不应存在锐利边缘;在电缆入口处如装有保护套管,该保护套管应为绝缘材料,表面光滑平整,保护套管应满足阻燃要求。导线的线芯采用韧性好的多股软铜线。 3.7.5.3 短路保护元件在额定的参数范围内,应能可靠地分断短路电流。 3.7.5.4 用于控制、测量、信号、调节、数据处理等辅助电路的设计应采用电源接地系统,并保证接地故障或带电部件和裸露导电部件之间的故障不会引起误动作。 3.7.5.5 辅助电路应装设保护元件,如果与主电路连接,则保护元件的短路分断能力应与主电路保护元件相同。 3.7.5.6 辅助电路、辅助设备的接线应有适当的保护,以防来自主电路意外燃弧的损坏。辅助元件的更换应不影响主回路的供电。 3.7.5.7 柜体下方应设有接地铜排和端子。接地铜排的规格为25×4mm2,接地端子为压接型,接地母线和桩内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连接。 3.7.5.8 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接地。 3.7.5.9 柜体应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屏柜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3.7.5.10 柜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3.7.5.11 所有柜面应清洁,进行喷塑处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屏与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 3.7.5.12 对于必须按制造厂的规定才能运行更换的部件和插件,应有特殊的符号标出。 3.7.5.13 柜内设备的安排及端子排的布置,应保证各套装置的独立性,在一套装置检修时不影响其他任何一套装置的正常运行。 3.7.5.14 柜体及内部须有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的措施。 3.7.5.15 柜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保证充电机能在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3.7.5.16 柜内铁质外壳设备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4、电能质量要求 充电机在设计时应重视非线性用电设备对公用电网电能质量的影响,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减小谐波分量。非线性用电设备接入电网所注入的谐波电流和引起公共连接点电压正弦畸变率超过GB/T 14549《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的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5、寿命要求 产品的设计和元器件选用应保证整个设备使用寿命≥10年。产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如买方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运输、保管、安装和使用,当该批次产品一年内出现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应免费更换;终身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 6、提供的资料 供方在签订技术协议后一周内提供充电机柜、充电架的外形尺寸、接线图、完整的电气控制原理图,端子排图,铭牌数据,基础安装尺寸等。要求随设备提供二次原理图、二次接线图、端子排图、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各类试验报告等。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2014年 11 月 日前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等)予以答复。 2.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修改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 3. 报名参加投标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交纳资料费 元。(不退)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1已年检且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2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复印件。 1.1.3 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占地面积、生产面积、技术人员等。 1.1.4 3c认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 1.1.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6 法人授权委托书。 1.2投标文件的重点要求 1.2.1投标产品详细的技术规格 (1) 该产品中各组分的结构、功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等; 1.2.2设备制造、安装、检验的标准及具体内容。 1.2.3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1)投标方对产品保修期的承诺。 (2) 投标方对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承诺。 1.2.4设备生产期及安装组织的详细安排。 1.2.5招标人、投标人技术接口划分。 1.2.6充电机、充电架设备示意图或图片。 1.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的30%,乙方同时开具相同金额的正式发票。所有设备到场(和安装人员进场)七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工程进度款,乙方同时开具相同金额的正式发票。工程完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提供本工程验收的合格报告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乙方同时开至合同总额的100%正式发票。留10%质保金二年后(不计息)支付。 1.4投标报价 1.4.1报价汇总表,应包括设备的材料费用、加工制作费、安装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税金、运输费、管理费等。 1.4.2单价组价表,每种类型的设备和材料费用必须列出各构件的单价、型号/规格、品牌、产地、数量等。 1.4.3交货时间:30天,(其中充电架基础地基总成、接地梗等材料10天)。 1.5 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从产品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计算)。 1.6 您的宝贵建议及优惠条件。 2.投标文件的格式 2.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为1本,副本为3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3所有投标书及附件由投标人按规定格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 一、以下情况投标书视为无效 (1)未密封的; (2)须盖公章的资料而未加盖的; (3)逾期送达的; (4)只报价格总表,不报组价表、型号、规格、品牌、产地、单价、数量; (5)其它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招投标安排 (1)2014年11月14 日16:00时在 青年汽车有限公司发放招标文件。 (2) 2014年 11月 21 日16:00前各投标单位送达投标书至 青年汽车有限公司。 (3)本次招投标采用邀请投标的方式。 三、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与中标单位商定有关条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天内签订合同。 招标联系人 张鹏军 ****-******** 187*****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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