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2年大庆拓展业务肇州生态环境局露天秸秆焚烧智能监测报警服务招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2年大庆拓展业务肇州生态环境局露天秸秆焚烧智能监测报警服务招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2年大庆拓展业务肇州生态环境局露天秸秆焚烧智能监测报警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2年大庆拓展业务肇州生态环境局露天秸秆焚烧智能监测报警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代表其下属大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CITCC-HLJTT*******〕,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应大庆市肇州县生态环境局向我公司提出秸秆系统增加点位需求,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分公司与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订立的《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露天秸秆焚烧智能监测报警服务合作协议》,须在原有系统增加19处点位秸秆禁烧智能监控报警服务,用于肇州生态环境局进行秸秆焚烧智能监测。预算费用为含税金额:124万元,税率:13%。
序号 | 采购物资(或服务)说明 | 数量/规模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1 | 双光谱重载云台摄像机(5KM) | 19 | 121 |
2 | 企业级硬盘(8T) | 5 | 1 |
3 | 直流稳压器 | 19 | 2 |
合计 | 124 |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铁塔采购实施细则单一来源方式选择要求: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四、公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2年6月21日至 2022年6月23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代表其下属大庆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伊春路K9号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联 系 人:孙伟芳、孙永林、翟国涛、张元
电 话:130*****667
邮 箱:130*****667@163.com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代表其下属大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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