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低压配电施工招标公告
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低压配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6]1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低压配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渝北区洛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干式厌氧系统三、四、五标段及除臭系统电缆敷设、沼气净化系统及除臭系统电缆敷设、污泥热水解系统及除臭系统电缆敷设、新增低压配电柜供应及安装,电压等级为0.4千伏。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80万元。
2.4 招标范围: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干式厌氧系统三、四、五标段及除臭系统电缆敷设;沼气净化系统及除臭系统电缆敷设;污泥热水解系统及除臭系统电缆敷设;新增低压配电柜供应及安装等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80天,其中干式厌氧三、四、五标段及除臭系统电缆敷设、沼气净化系统及除臭系统电缆敷设、新增低压配电柜要求75天内完成供应及安装,5天内完成通电及验收;其余系统电缆敷设要求45天内完成供应及安装,5天内完成通电。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以下①和②项资质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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