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16所公办学校(园)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采购方案-11440300MB2C17341R/2022-00064
坪山区16所公办学校(园)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采购方案-11440300MB2C17341R/2022-000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安排,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对深圳市坪山区金田小学等16所公办学校(园)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一、项目名称
坪山区16所公办学校(园)财务收支审计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审计学校及审计期限
序号 | 学校名称 | 审计周期 | 学校类型 |
1 | 深圳市坪山区金田小学 | 2018.09-2022.06 | 六年制小学 |
2 |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3 | 深圳市坪山区财富城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4 | 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公馆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5 | 深圳市坪山区同育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6 | 深圳市坪山区金香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7 | 深圳市坪山区宝丰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8 | 深圳市坪山区中兴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9 | 深圳市坪山区环宇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10 | 深圳市坪山区新城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11 | 深圳市坪山区金摇篮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12 | 深圳市坪山区兴宝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13 | 深圳市坪山区宝梓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14 | 深圳市坪山区朗悦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15 | 深圳市坪山区祥禾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16 | 深圳市坪山区盘龙幼儿园 | 2020.09-2022.06 | 幼儿园 |
(二)审计内容
对16所公办学校(园)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
3.资产负债变动及财务收支情况;
4.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
5.学校收费管理及收支两条线情况;
6.经费支出管理、往来款管理方面的情况;
7.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8.学校合同的签订、管理和履约情况;
9.工程建设管理是否合法合规;
10.设备物资及服务购置是否合法合规;
11.食堂管理是否合法合规;
12.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
13.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1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有无重大失误等;
15.单位负责人是否有违反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
16.其他需审计的事项;
17.必要时需对以前年度事项进行延伸审计。
三、费用预算及费用来源
上述服务事项预算共计150,000元,从2022年部门预算“内部审计经费”项目中列支。
四、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1.对16所公办学校(园)进行审计,对每所学校出具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总体评价报告和问题清单。
2.根据要求编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3.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违法违纪事项(线索、疑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等。
4.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服务。
5.审计人员对其在开展审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接收被审计单位的财物及宴请,做到客观公正审计。
6.中标单位需服从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工作地点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不得拒绝或推脱具体审计任务。
7.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经济业务事实、引用法规依据不得出现错误,不得出现错别字。对于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工作事宜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8.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完成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其他事项。
9.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节假日)完成审计报告初稿,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终稿,5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任务,达到验收要求。
10.服务费用: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含审计费、业务费、差旅费、餐费等所有与本次审计有关费用,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11.审计组的设置:本项目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本项目审计人员相关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最低相关工作年限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注册会计师(CPA) | 5 |
2 | 审计小组长 | 4 | 注册会计师(CPA) | 3 |
3 | 审计人员 | 4 | 会计师(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CPA) | 3 |
4 | 审计人员 | 4 | 会计师(初级职称) | 2 |
合计 | 13 | \ | \ |
12.项目验收要求:完成规定的16所公办学校(园)相应年度的全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标准以及坪山区教育局的要求编制审计报告,同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须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经营范围证明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购方式
(一)招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招标方式,以本项目所委托的专项审计服务事项费用报价、技术服务和综合实力作为中标服务商的确定依据,本项目所委托的服务事项费用报价占30分,技术服务占30分,综合实力占40分,满分100分,由采购小组对参与竞标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并列最高分时,由招标小组成员投票决定,得票最高者中标。
(二)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经营范围证明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函;
6.公司报价函;
7.公司简要介绍;
8.本项目审计服务方案;
9.公司近两年(2020年6月1日起至投标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公办学校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或公办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及拟安排本项目审计人员资历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审计人员相关要求”(第五点采购需求的第11小点审计组的设置),其中最低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为社保清单。
11.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坪山区教育局公办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字样。
12.递交招标文件: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于2022年6月24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纸质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密封)一式5份送达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406A;邮编:******;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755-********。
七、合同签订
采购小组确定中标服务商后,按局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并实施。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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