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中龙乡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泰和县中龙乡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泰和县中龙乡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中龙乡防洪工程已由赣水建管字[202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和县中龙乡防洪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泰和县中龙乡防洪工程项目部

2、工程名称:泰和县中龙乡防洪工程(施工标)。

3、工程地点:泰和县中龙乡。

4、工程总造价:约 1335.99万元。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治理长度12.82km,新建护岸长 4.777km,疏浚河道长1.20km,新建防汛巡查道路长 1.22km,拆除重建水陂 3 座,维修加固水陂 1 座,维修加固机耕桥 1 座,埋设 8 处预制管排水涵,新建 15 处下河亲水梯道。(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10)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六、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审核备案,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七、补充说明:

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 上午09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 上午09点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注:泰和县龙潭大道市民之家四楼);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

招标单位:泰和县中龙乡防洪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5*****1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0*****676

泰和县中龙乡防洪工程项目部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龙乡防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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