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测听仪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测听仪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1-15 09:31:31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测听仪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8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开始日期: | 2014-11-15 09:31:31 | |||
联系人: | 赖华国 | 截止日期: | 2014-11-19 09:31:31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福州市福清市音西镇清荣大道口岸园区 | |||
联系邮件: | ********3@qq.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15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竞价人应确保投标产品是原装原厂正品。2、竞价供应商为福建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外地供应商(以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为准),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3、竞价人须上传投标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盖章)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199.doc&type=attachment">****************199.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医疗设备、器械 | 丹麦迪康北京贝耳协昆弗安 | AD226AC9083 AD104 | 台 | 1 | 原厂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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