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流域水生生物分类鉴定、标本制作及显微高清成像

清河流域水生生物分类鉴定、标本制作及显微高清成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

项目名称:清河流域水生生物分类鉴定、标本制作及显微高清成像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1. 对清河流域20个点位采集的水生生物进行分类鉴定、生物标本制作,利用显微高清成像系统对拍照,每种至少5张照片。

2. 所拍照片必须满足图册印刷要求,不排除后续根据编辑要求进行部分标本的补拍。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底前交付成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本项目不适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0日至2022年6月2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需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六、开启

时间:2022年6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4-********

标签: 水生生物 鉴定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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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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